本报1月日讯(记者李榕)日前,德州市发布《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公告》,今年将引进全国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海外博士人才共名。岗位计划及安排将于1月日左右公布,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上网报名。
为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优化德州市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年德州确定每年引进名全国重点高校,特别是北京、天津、济南地区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硕博类人才,通过3-5年努力,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层次实现质的提升,储备一批硕博类党政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为推动全市协同发展提供支撑。
据了解,被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基本条件为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重点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以上均为全日制学历,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周岁(年6月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周岁(年6月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周岁(年6月日以后出生);对于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
引进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实施。所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使用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一律先安排到乡镇或省级经济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博士研究生和教师一般不安排基层挂职锻炼,单位或本人有意愿的,根据实际予以安排。硕士和大学本科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博士经面试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
对于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安排职务和进行调任。转正时对经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任命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以任命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可调任到市级机关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调任到市级机关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4年的大学本科生可以任命副科级领导职务。
为留住人才,德州设立专项编制,满足全市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所需。引进的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优先使用人才公寓、公租住房,并享受生活补贴,同级财政部门5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博士生元/月、硕士生元/月、本科生元/月。安家补助费执行市有关规定。
此外,在配偶安置方面,将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据悉,岗位计划及安排于年1月日左右公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年3月4日9:至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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