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于铁义称一天不进钱就难受
10月21日,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因受贿3.06亿元,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终身监禁。这是迄今为止法院认定的全国受贿案件中金额最高的案件。受贿3.06亿元的于铁义也成为继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后,第三名被终身监禁的国家工作人员。一个矿业公司的副总是怎么创下这项纪录的?他的贪腐到底达到了什么程度?
于铁义是什么人
1954年出生的于铁义是研究生学历,案发前曾担任过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调研员等职务。该单位的党委委员相当于副厅级。
2013年3月29日于铁义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案,2014年初于铁义被公诉至法院。
据了解,检方指控于铁义仅一项受贿的罪名,但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在目前已经宣判的贪污受贿案件中,于铁义的受贿金额居首位。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5年至2011年间,于铁义利用担任龙煤供应分公司负责人、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职务便利,为20余家供货商提供增加订单和采购数量、提高采购价格、及时支付货款等帮助,以收取销售产品代理费、咨询费、购买车辆、投资入股等名义索取、收受供货商财物共计人民币3.06亿元。在法庭上,于铁义基本承认了检方指控。
法院经过审理后,对检方的指控予以认可,法院认为,于铁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且金额特别巨大。同时,于铁义归案后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具有坦白、立功表现,同时基本退缴涉案财物,因此对部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根据于铁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全案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于铁义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决定在于铁义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于铁义违法所得人民币1.37亿余元、美元1000万予以追缴,由追缴机关上交国库;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其余违法所得901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让供货商陪自己“斗地主”
2014年,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录制,名为《四风之害》专题片,在“享乐主义之害”一篇中,披露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供销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的部分案情。
据该专题片介绍,这名副总最大的爱好是让供货商陪他玩斗地主。只要他想玩,供货商们无论是在广州还是在甘肃,不管你是坐飞机还是赶火车,必须随叫随到。每次陪他玩,这些老板都要带着巨额资金来,并且只能输,赢他他就摔牌翻脸,一场输赢几十万元的牌局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在《四风之害》中,黑龙江省纪委案件检查一室副主任赵清洁介绍,于铁义还有一个爱好是喜欢名牌车,奥迪、宝马、奔驰几十辆,还有价值四五百万元的宾利和上千万元的劳斯莱斯。
于铁义家中还有几十块世界名表,“珠宝首饰更是成堆成串、琳琅满目,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钻戒就有几十个”。
于铁义花几百万元在北京五星级酒店包下总统套房,“他常年不在本单位上班,遥控指挥工作,有些会议召集下属到北京总统套房去开会”,赵清洁在片中介绍。
在黑龙江省纪委官网一篇名为《官员失德,社会不可承受之重》的文章里这样描述了于铁义对钱财的欲望:黑龙江省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疯狂敛财1.64亿元,其一家人在三亚、大连、青岛、厦门等全国各地的宜居城市拥有房产就有58套,很多别墅豪宅于铁义从来都没去过,其女儿佩戴的一条红珊瑚项链价值118万元。疯狂敛财的于铁义,虽然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但是收钱已经成了他生存的最大意义。他说:“一天不进钱我就难受……”
龙煤集团近年来亏损严重
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是黑龙江龙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经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在重组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重点煤矿优良资产的基础上组建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其官网介绍,公司是以生产经营煤矿物资为主,集招标、采购、仓储、配送和投资加工制造业、普通货物运输及进出口贸易于一身,注册资本33000万元,年物资流转额超50亿元,是东北地区最大的煤炭物流企业。
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是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企业。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今年7月份报道,作为东北最大的煤炭企业的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新财报显示,龙煤集团今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8.42亿元,同比下滑7.62%;净利润为-9.78亿元,亏损幅度较上年收窄26.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7亿元,与上年的-0.68亿元相比扩大11.6倍,经营现金流严重匮乏。
今年3月,因严重亏损导致现金流消耗,龙煤集团拖欠职工工资、税收和企业应上缴的各类保险,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龙煤集团脱困发展工作专题会议。
作为全国特大型煤炭企业之一的龙煤集团不仅是黑龙江省属最大国有企业,也是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煤炭企业。但自2012年以来,由于煤炭市场陷入低迷,煤炭价格下跌,龙煤集团也步入了连续多年亏损的泥淖。
终身监禁释放啥信号
最近,“终身监禁”成了又一个反腐热词。10月份,连续三个“终身监禁”判决,让白恩培、魏鹏远、于铁义成为我国第一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贪官。那么,终身监禁到底有多大威力,这种判决的连续出现又释放出哪些信号?
惩治腐败进入新阶段
曾担任云南省委书记长达十年的白恩培受贿数额高达2.46亿元。魏鹏远则持续受贿15年,金额超2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在魏鹏远的一处住所,侦查员在清点金额的过程中,5台点钞机连续清点,其中1台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被烧坏。
如何让这样的贪腐官员受到应有的惩罚?以往,对于罪行严重的官员来说,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很少,“降一档”便只能适用死缓。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终身监禁的运用,弥补了直接死刑过重而无期徒刑过轻的问题。“毋庸置疑,白恩培、魏鹏远、于铁义成为被决定终身监禁的腐败官员,标志着我国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和打击方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说。
用制度封堵提前出狱可能
贪官落马被判大快人心。不过也有人担心,一些腐败官员很可能会以身体不适和需要治病等为由,借助减刑、假释等方式规避惩处。
面对这一“漏洞”怎么办?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对犯贪污罪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今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
就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即将满一年之际,今年10月接连三名腐败官员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无疑从制度上堵住了腐败官员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以各种方式逃避惩罚的漏洞。
牢底坐穿或成巨贪“标配”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样的判决给了部分心存幻想的贪官重重一击。然而,也有人认为,依据法律规定,终身监禁要有两个前提“要件”:其一,犯贪污、受贿罪;其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看来,这么重的刑可能只是个例罢了。
杜治洲分析说,自白恩培被判终身监禁之后,紧接着魏鹏远、于铁义也被判终身监禁,这本身就表明了一种趋势。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和反腐法治化的双重背景下,“牢底坐穿”很可能会成为巨贪们的“标配”,终身监禁的适用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威慑力。
庄德水也认为,从近几年的审判实际可以看出,慎用死刑已成为常态。因此,未来腐败官员被判处终身监禁决不会是个例。
本报综合《法制日报》、《新京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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