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临朐的王先生最近遭遇了一件烦心事,2010年1月,他通过朋友介绍,以16万元购买了潍城区北关街道西夏庄村村民高玉起的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房子是“城中村”改造分配的房子,买的时候房子还没开始盖。2012年交房后,他去要房子时,卖房人高玉起竟然不知去向,而且听朋友说高玉起把房子卖给了另外几人。现在房子住不进去,钱也要不回来。
朋友介绍,16万买了没盖起来的安置房
12月5日上午,记者在王先生的带领下,来到了潍城区玉清西街与月河路交叉口北侧的永祥苑小区。这是一个刚刚兴建的小区,很多房子还没装修。
王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年初,在朋友的介绍下,他认识了潍城区北关街道西夏庄的高玉起。高玉起称,他们村要进行“城中村”改造,能分到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可以卖给他,价格是每平方米2000元。王先生觉得房子价格合适,就交给高玉起2万元订金。
“当时高玉起还是西夏庄村的党支部书记。2010年1月26日,在朋友的见证下,我们签订了一份协议,16万元购买了当时还未盖起来的房子。”王先生对记者说。
记者看到协议上写道:卖方和买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卖方将西夏庄村“城中村”改造分得的第一套安置房80平方米卖给买方,每平方米2000元,共壹拾陆万元整。本协议签订之日买方付给卖方壹拾陆万元房款,待今后村里分房时,卖方协调村里将80平方米房屋卖给买方,该8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归买方所有。协议上有高玉起、王先生、证明人的签名及手印,时间是2010年1月26日。
上当受骗,卖主一房多卖早已不知去向
王先生告诉记者,在东挪西借凑齐了房款后,他就到北京打工,希望快点把借款还上。
不久前,王先生听说,西夏庄村“城中村”改造的房子已经分下来了,于是赶忙回到潍坊着手办理房子的事情。可是没想到的是,高玉起分得的房子不是80平方米,而是120平方米,高玉起已经不在西夏庄村工作,家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王先生说,高玉起分得的房子是永祥苑小区10号楼3单元401室。他找不到高玉起,只能找高玉起的妻子,但是对方的答复是,她也不知道高玉起在哪。如果想要房子的话,可以把这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卖给他,总价是50万元,王先生必须再补上34万元。
“当时我买房子的时候是16万元买了80平方米,如果要买的话的也得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算,按照高玉起妻子的算法肯定不合适。”王先生对记者说,更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他从朋友那里得知,高玉起跟很多人签订了协议,把分得的这套80平方米的房子也卖给了其他人。一套房子卖了好几次,他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
◎律师说法
王先生可按合同规定价格补差价买房
记者跟随王先生来到潍城区北关街道西夏庄村村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西夏庄“城中村”改造分配的第一套房子已经分下来了,高玉起分得了一套将近12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高玉起从今年7月份生病之后就再也没有来上班,他们也不知道高玉起去了哪里。“我从其他村民那里得知,高玉起确实跟其他人有协议,将80平方米的房子卖给了好几个人,有的签订了协议,有的没有签订协议。”这名工作人员透露。
针对王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山东宏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丽丽。她表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房屋超过协议写明的80平方米的价格,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不明确的,房价应该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在本案中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买方可以起诉处理,补足差价,要求对方交付房屋。
文/图本报记者花凯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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