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城市管理执法此前曾因主管部门和法律制度的缺位,一度争议频出。今年年初,住建部被明确为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后,于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 (8月23日《新京报》)
《办法》提到,城市管理的执法范围主要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6个领域。由此不难看到,相对于过去,城管大大扩权了。舆论特别关注的针对机动车的执法权,过去是没有的,而按照《办法》,交管部门的一部分权限划归过来,城管也可以“贴条子”了。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办法》中体现出坚持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合理体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对城市管理熟悉的人不难发现,这种改革方向不仅体现在《办法》中,而且在实践中早已经开始了探索。这些年来,很多地方都推进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推进从专业执法向综合执法的演变。很多城市都以城管为基础,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部门。这种职能的转变,对于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但是,“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 ”这种责任的承担,与能力作风是分不开的。就目前城管的能力作风来看,能够承担起扩权使命吗?这是最让人担心的。
应该看到,舆论场对城管是存在偏见的,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妖魔化成分。当群情所向时,其中有非理性的成分,也不排除有理性的因子。不必讳言,现实中一些城管人员的素质不佳,直接影响到城管形象,制约着城管功能的发挥。现在,城管扩权了,特别是以后可以“贴条子”了,依城管的素质能够承担起这一使命吗?一着不慎,对当前的城管形象来说,体现的是“减法效应”和“除法效应,而不是“加法效应”和“乘法效应”。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 ”在现行城市治理结构中,城管发挥出重要的职能。而从城市的发展方向来看,城管的职能只会加强不会削弱。这也意味着,从专业执法向综合执法的演变,还会延续下去。而这决定了城管必须做到打铁自身硬。唯有如此,才能让执法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
“打铁还需自身硬”,城管扩权先得自身硬起来。针对城管“贴条子”,有很多网友表示:城管会不会乱来?这正体现了舆论对城管能力作风的担心。 “其身正,不令而行”,应该成为城管的自觉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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