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月13日电(记者 李丽静)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公布10起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审判结果。其中,被裁定恶意欠薪的赵文昌受到的处罚最重: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罚金5万元。
这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均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或被判处罚金,包括:民权县赵文昌拒不支付10余名工人工资案;孟津县文仕建拒不支付70多名工人工资案;永城市张振海拖欠卢某某等工人工资案;荥阳市陈建新、秦和霞夫妇拖欠高某某等12名工人工资案;林州市刘忠杰拖欠牛某某等62名工人工资案件;夏邑县徐中科拖欠司某某等29名工人工资案。
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至次年10月,赵文昌在承包民权县北关镇王公庄文化艺术社区建筑工程期间,拒不支付何某某等10余名工人工资269890余元。经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支付工人工资,造成恶劣影响,遂于去年7月9日依法判处赵文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新闻推荐
打酱油的剩余钱也能买醋了 ——透视国务院唤醒财政存量资金十大举措
一边是财政收支压力大,地方频频举债“没钱搞建设”,一边却仍有大量财政资金“有钱花不出”,如何化解这一矛盾现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成为本届中央政府深化预算改革的重点。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