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动监所获悉,因未经审批跨省销售仔猪被万源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后,当事人拒交行政罚款。近日,万源法院进行了行政强制执行。
据了解,3月18日晚7点左右,万源动监所接群众举报称,一外地人用货车装载仔猪在大竹镇钟楼坪村销售,大竹镇畜牧站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货主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检查。
万源动监所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查明,湖北襄阳张岗村人陈某某用鄂FCE826货车装载46头仔猪到四川达州销售,在进入万源大竹镇境内时车上只剩下9头仔猪。虽然陈某某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到万源境内后,他并没有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将这9头仔猪实施隔离观察和抽血测抗。
万源动监所对陈某某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后,于5月15日向陈某某送达了“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可陈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并且不理睬动监所的两次催告。
万源人民法院收到动监所递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于近日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据悉,这类案件在达州还是首例。
(陈波 本报记者 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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