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荣生·
河北邯郸市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日前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期宣判。
(12月13日《南方都市报》)
这起案件的“看点”,除了边飞上亿的个人资产之外,还有就是边飞的专职司机王某,他曾15年任边飞专职司机,其间还被转干并任大名县委办公室保密局局长。
2003年施行的《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在职领导干部,其身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需延长的,由所在单位研究决定。”
而王某在边某身边工作时间长达15年之久,除去《规定》不溯及既往的前5年,此后延长的时间就达到了5年。是《规定》本身含糊不清,给“所在单位研究决定”留下了“原则下”的空间,还是根本就没人敢监督《规定》的落实?恐怕只有边飞和王某知道。
一个县委书记既然可以“零成本”让专职司机一干就是15年,甚至更长时间,也可以让“相对固定”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超期服役”,这样一来,权力岂有不团伙化、圈子化、家族化的道理?监督“一把手”,或许正是要从监督其身边工作人员入手,而且,相关《规定》宜搞“一刀切”,只有“原则内”没有“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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