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城管是个让普通人都能具有新闻敏感性的职业。
前不久,《北京晚报》有一篇题为《无城管,不新闻?》的时评,文章中这样写到:如果有那么一段时间,各地新闻里面没有“城管”二字出现,那这本身就构成个大新闻。
这不,有关城管的新闻又来了。这几天,一则西安城管局以单价4320.85元采购制服的中标公告在网上热传,并引发网友诸多质疑,有网友提出会不会太过昂贵,并质疑其中是否有“猫腻”。西安城管方面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辩称,整套制服虽然单价4320元,但包含了十几件物品,当记者询问具体包含哪些物品时,城管方却称:“我没有义务给你说。”不过,记者从供应商那里了解到,4320.85元所购买的制服包括:春秋装一套,冬装一套,夏长服、夏短袖各一件,夹克、多功能服各一件,两顶帽子,两双鞋,一个包,加起来十几件。
看得出来,提高执法素质,讲究文明执法的工作要求还是很有成效的。虽然人家就不告诉你,但起码还算“礼貌”地接受了你的采访,而不是面对小摊小贩的那种“习惯性”行为。要知道,在许多地方,连国家机器警察都怕城管。在湖南耒阳,有一辆城管执法车在5年内违章508次,累计罚款72800元,扣分660分,全都“未处理”。要是平头百姓违章,你试试看。
本来这篇时评小马飞刀想谈谈公众知情权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两年前就开始实施了,老百姓想知道纳税人的钱花到哪去了,怎么还那么难。如果这个话题放开写,能让你看到视觉疲劳。
但是,小马飞刀发现了问题的关键。哪些部门哪些人可以统一穿着制式服装,国务院早有明文规定。而且还着重强调,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小马飞刀把规定认真研究了好几遍,在国务院规定的统一着装范围内,怎么也没找着“城管”二字。
小马飞刀以为,城市需要管理,因而城管不可或缺;但城市更需要法治。任何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行为都必须明令禁止,谁都没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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