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日报》报道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周爱文、济南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郝纪勇、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制度专业委员会委员陶雨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特聘委员杨兆全4位证券界名律师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大小非减持所得应该进行征税。周爱文认为,大小非减持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该扣除合理费用后,按20%缴纳。杨兆全还表示,对于自然人股东,根据现有规定是免税的,不能因为减持中产生暴利了就征税。如果现在改变政策,要对自然人减持征税,那么就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争相减持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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