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恢复市场信心、稳定预期,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近日南京市正式出台《“同心抗疫 携企同行”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
此次“助企纾困二十条”为:缓缴减免各类税费、加大税费抵扣力度、减轻企业房租负担、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发放经营贷款贴息、优化融资担保服务、提升社保帮扶水平、减少用工资金支出、保障企业稳岗留工、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提供专项帮扶补助、支持企业参与防疫、助力餐饮行业复苏、促进批发零售恢复、降低交通运输成本、推动文旅休闲回暖、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帮助企业纠错修复、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形成惠企政策合力。
其中,缓缴减免各类税费方面,南京市将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加大税费抵扣力度方面,南京市明确,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南京市明确,此次“助企纾困二十条”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王健 宁发轩据《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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