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18日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18条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具体措施。通知指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文件指出,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
(新华社记者 安蓓 周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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