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25万亿银行理财市场的又一重要新规落地!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半年后,日前,《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出炉,将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我国银行业理财市场规模达到25.03万亿元,全市场理财投资者达到4979.63万。招联金融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办法》适应了理财公司成立之后理财产品销售法律关系变化的需要,厘清理财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等各方的关系和责任,有助于加强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和行为监管,推动理财产品销售和理财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一类是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这也意味着,支付宝、京东金融等第三方互联网销售平台暂时被拒之门外。
《办法》规定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的禁止行为,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不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捆绑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兑、私售“飞单”产品等方面,着力针对资管产品销售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规则要求,强化行为规范。《办法》第二十五条,就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提出18个禁止性规定。意味着,这个迎来重磅新规的理财市场,有“18条红线”不得触碰。
相比征求意见稿,禁止性规定有所增加。其中,新增第三点要求,即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董希淼表示,这主要是为了防止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变相宣传预期收益率,有助于更好促进产品净值化转型,推进打破刚兑预期。《办法》明确规定了销售机构需要明确,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打破刚性兑付,不得直接或变相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这意味着未来不存在“保本”理财产品,这将推动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提升产品创新能力,满足市场不同风险收益偏好。明确理财产品各方法律责任,信息完全登记等,这对老百姓来说也是一大利好,未来国内理财销售机构渠道将更加规范,理财产品信息将更加透明。但同时理财产品打破刚兑、“买者自负”,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相关产品信息,选择与自身风险偏好匹配的产品,理性投资。 ■ 《经济观察报》 胡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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