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1日从银保监会获悉,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在推进相关工作中,银保监会将积极试点,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力争通过示范引领,为养老金融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稳妥有序推进养老金融试点。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支持相关机构创新开发并推出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加强业务监管,开展相关监管制度建设。二是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第三支柱建设中的作用。坚持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探索开发适合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需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第三支柱相关制度建设,并做好配套工作。稳步推动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发展。
银保监会表示,当前,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但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总体还不够平衡,较为依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覆盖人群和积累规模有限,第三支柱发展长期处于起步阶段,税延商业保险试点规模有限,个人自愿积累养老金主要还是依赖中短期金融产品。总的来看,体现养老金长期性、安全性、收益性特点,具有领取约束性的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还存在短板。近年来,银保监会稳步推动养老金融规范发展,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建设。
一是持续推动养老年金保险发展。养老年金保险收益稳健,是传统的具有养老功能的商业保险产品,近年来,银保监会不断促进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发展。2020年,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712亿元,积累了超过5800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较年初增长22%。
二是推动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发展。2018年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标志着我国开始探索运用税收优惠引导个人开展养老金积累。试点两年多来,运行总体平稳,流程不断优化,得到了试点地区消费者的认可。截至2020年末,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6亿元,参保人数4.88万人。
三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发展。一方面,正本清源,整顿市场秩序,清理打着“养老”噱头,名不符实的短期金融产品。另一方面,选择部分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在部分地区先行开展养老金融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长期养老功能的养老金融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计划等,供不同风险偏好的消费者选择。
(原题为《银保监会:稳妥有序推进养老金融试点》)(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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