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刘晨光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关于微信支付降低手续费的建议在网上引发很大争论。
朱列玉认为,微信支付在第三方移动支付领域占据了近40%的市场,已具有市场优势地位。他指出,微信支付利用优势的市场地位,向大部分行业的商户收取千分之六的手续费,向用户收取千分之一的提现手续费,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也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市场运作规律,损害了广大经营者和微信支付服务使用者的合法利益。
朱列玉建议,建议大幅度降低微信支付手续费,让用户者进一步享受电子支付发展的丰硕成果,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电子支付市场环境,促进电子支付蓬勃发展。
微信支付手续费是否过高?是否损害了用户权益?界面新闻记者就此采访多位业内人士。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告诉界面新闻,最核心问题是微信支付0.38%-0.6%的手续费,相对于国外支付企业动辄2%-3%的费率,中国的支付行业手续费费率相对极低。
对于0.1%的提现手续费是否损害了用户权益,王蓬博认为,这部分实际上是微信支付使用银行通道要向银行付出的通道费用,微信并未从中赚钱。
“其实早就测算过,银行占有了网络支付和银行卡收单行业的大部分利润。”王蓬博举例称,按照96费改的规定,以国内普遍使用的借记卡为例,按照市场平均0.45-0.6%的定价计算,发卡行仍然会占据77%-58%的利润份额。
此外在网络支付市场方面,占网络支付市场整体交易占比50%以上的是个人类交易。王蓬博直言,支付机构的主要成本是银行端的接口费,这也是支付宝和腾讯金融等巨头开始提现收费的根本原因,此类交易,利润全部归银行所有。“而消费类交易,虽然由于面对商户,费率能够有所提高,但规模仅占整体交易比例的10%-15%左右。”他补充道。
支付行业资深人士金之聿指出,微信支付的成本情况未披露,目前只看到收益端。他认为,线下扫码市场,微信支付市场终端价格可能会到0.6%,但是微信支付自己应该只能从各类ISV(Independent Software Vendor 独立软件供应商))手中拿到0.2%,直连的商户应该价格也在这个水平左右,否则商户会选择走其他收单机构和服务商而不是直连财付通。
金之聿认为在成本端,信用卡的成本应该是较高的,低则0.2%高则0.45%;借记卡比较低,0.1%以下的很多,甚至不少银行有包年包月的情况,小银行则几乎不收钱。“借记卡、零钱(支付备付金)的大量存在,可能会摊薄通道成本。”他坦言,查阅腾讯财报,来自支付的收入是盈利的,但可能WXG(微信事业群)的收入端单独计算,腾讯金融科技的成本端放到成本里。
在金之聿看来,目前市场上众多银行在与ISV合作获取收单商户资源,基本上的做法就是补贴微信支付手续费。“这说明两点。一是银行贴得起,成本可承受,间接说明支付手续费率可能不是那么高;二是相比于数据经营的收益,支付手续费只是金融业的一种“获客成本”,不可能视作盈利来源,国内纯粹的支付业务的收入模式是不成立的。”
对于第三方市场40%占比垄断一说,王蓬博指出,这种指责要说明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他指出,按照国家统计局或者央行的统计口径,从来没有数据说明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占据了40%的市场份额。“从今年发布的2号令来看,电子支付市场超过50%的份额才会构成垄断,但央行一直也没有透露具体计算口径,如果加上银行占有的交易规模部分,微信和支付宝远远没有达到这个等级。”
在王蓬博看来,恰恰是移动支付的推广,降低了社会成本,便利了用户使用,也大大加快了社会的商业化变革,“如果没有线上移动支付的普及,移动互联网商业不可能会发展的如此迅速。”
金之聿认为,如果有一天微信支付降手续费率了,只能加剧市场集中,支付宝没有机会,其他的支付工具更没有机会,“毕竟,腾讯贴得起。”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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