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房”是近几年一些房地产商推出的销售策略,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在退房时却遭遇“退房难”。
当房企推出 “无理由退房”时,一些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心理防线,爽快下单。岂料,“无理由退房”并非想退就退,房企会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理由退房”为何“定心丸”成了“闹心药”,缘于背后的“三无”尴尬。其一,一些房企缺乏营销诚意。一些房企只是将其当做吸引消费者的噱头。其二,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现实生活中,一些消费者往往被房企“无理由退房”的承诺冲昏了头脑,在没有充分考虑房屋价格、质量、地段等因素,就抱着“反正能退”的心理草率购房。其三,有关部门缺乏规范监管。就全国来看,缺乏统一标准和通用细则。
“无理由退房”口惠实不至,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鉴于此,房企要增强诚信意识,真正靠质量和服务赢得消费者。同时,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此外,监管部门的相关制度规范也要及时跟进出台。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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