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键就能贷款”“手机号就值20万”“贷款秒变高富帅”……近来,一些网络平台上频现“土味”营销广告,网贷等行业更是成了重灾区。这些营销广告利用“土味”“奇葩”广告词吸引流量,套取客户信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带来了严重的金融风险隐患。
对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于近日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合理使用借贷产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过度借贷存在风险隐患
一边是能快速获取消费金融产品的便利,一边则是悄然积聚的金融风险。近年来,网络平台的消费金融已嵌入客户日常消费场景,形成无感化获客,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从正面来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客群下沉,有助于提升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程度,培育最广大居民群体金融素养和信用意识,激发消费潜力。例如,在县乡区域,农民依靠纯信用消费信贷,可以在耕种季节获得流动性支持,调节消费与生产需求。”中国银行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家强说。
然而,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金融领域业务经验有限,过度营销极易引发金融信用错配问题,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对此,王家强表示,从供给方看,我国信用体系仍未充分发展完善,针对个人客户的征信信息仍不够全面,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积累的数据亦存在数据造假、模型错误、数据无法反映未来变化趋势等问题,风控水平难以支持其消费信贷的大规模扩张。从需求方看,消费信贷客群包含学生、农户、就业初期的青年等相对弱势群体,这些群体缺乏对金融风险的认知,消费观尚未成熟。一味鼓励增加信贷,超过其自身偿还能力和可承受的消费水平,将导致过度消费、信用违约等社会问题。
多渠道加强规范整治
“首先,应按照持牌经营要求,对互联网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实行牌照准入。其次,要按照对同类业务采用同一监管标准的原则,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消除监管套利。”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析师娄飞鹏表示,要加快对网络平台的各类宣传营销进行规范,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审查及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专家表示,要想进一步治理网络平台诱导过度消费,一方面要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在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宣传;另一方面要出台规制互联网金融类广告内容的细则,明确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制作、发布标准。例如,消费信贷广告应清晰准确展示贷款年利率,不应以“日利率”“日还款”等方式宣传。
消费者要保护好信用名片
除了对平台的规范整治,金融消费者自身也应培养理性消费的习惯。“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信用都是经济身份证,是一张没有期限的名片。对老百姓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要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提高个人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和便利性,价格上还能有优惠。”董希淼说。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专家建议,消费者应充分了解网络平台贷款、类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借贷产品,知悉借贷息费价格、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免息”“零利息”的片面宣传。同时,合理发挥借贷产品作用,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钱箐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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