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事件过去两年多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泰能源”,600157)债务重整终有进展。
12月16日晚间,永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当日表决通过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永泰能源重整计划,并终止永泰能源重整程序。该公司至此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重整计划显示,永泰能源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7.8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97.92亿股股票。转增后,永泰能源总股本将增至222.18亿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而是全部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
债务方面,截至11月24日,共有71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507.67亿元。经核查,截至当日,债权人、债务人均未提出异议的债权总额为363.65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54.26亿元,普通债权为309.39亿元。
根据重整计划,有财产担保债权延期12年清偿分期清偿,利率执行5年期LPR(4.65%);普通债权每家债权人50万元以下的部分以现金方式清偿,超过5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20.78%的比例延期12年分期清偿,利率执行5年期LPR的七折,剩余债权以永泰能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按照1.94元/股的抵债价格进行以股抵债,即每100元普通债权将分得约51.546392股,可共计抵偿约190亿元债务。
永泰能源方面表示,通过重整计划顺利实施与落地,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加强,经营业绩将得到提升。公司将充分发挥所处煤炭和电力基础产业的互补优势,立足于现有综合能源核心业务基础,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及区位优势,坚持和推进“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的发展战略,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大型综合能源供应商。
永泰能源成立于1992年7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煤炭、石化等,于1998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A股煤炭板块唯一一家民营上市公司。永泰能源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是一家综合型的产业控股集团公司,拥有能源、物流、投资、房地产和金融等业务。
2018年7月,由于一笔金额为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未能到期兑付,永泰能源发生债券违约并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引发连锁反应,影响持续至今。
2018年8月,永泰能源控股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后者将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多种形式,实现对永泰集团的绝对控股。如果重组成功,永泰集团的控股方将由民营资本转变为国资。不过,由于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后来未在一年有效期内就可能交易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上述合作协议最终失效。
2020年8月,因未能清偿欠付的1246万元机电设备检修服务及工业品货物费用,豫煤矿机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永泰能源进行重整的申请。9月25日,法院正式受理上述重整申请。9月28日,永泰能源股票停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永泰”。
财报显示,永泰能源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57.38亿元,同比增长2.97%;实现归母净利润1.98亿元,同比增长51.39%。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该公司负债总额为7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02%。
永泰能源方面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保持稳定增长。1-9月,公司实现售电量240.67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3.31%;原煤销量717.92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3.98%;洗精煤销量213.1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5.89%。(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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