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控制和动员资源能力的强弱是国家能力的一种核心维度。
在中国,改革开放前,国家具有极强的控制和动员资源能力。1978年以来,国家控制和动员资源能力开始发生改变。国家对资源的控制逐步放开,市场呈现一定的自由度,社会有了一定的行动空间。但是,四十多年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实际走向却令人感觉扑朔迷离。
有关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到底是加强还是弱化了这一问题,多有争论。综观这些研究,大体包括三种取向。
第一种取向认为,在体制改革过程中,国家对经济、社会领域的控制力有所减弱。这一取向下主要有两种理论,即“市民社会理论”和“市场转型论。“市民社会理论”强调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对社会控制的松动。“市场转型论”则认为从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中,国家的控制力必然会削弱。
第二种取向认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实际上反而并没有发生变化。市场改革过程中,政治权力未必会削弱,可能会得以维持或转化,国家仍可以保持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控制。
第三种取向以“新威权主义”为代表,认为国家通过改革更强化了对社会的整体性控制。在改革开放的前二十年,资源高度集中在国家手里的局面大为改观,社会开始逐渐发育起来。国家和社会在资源控制和动员能力层面并没有沿着此消彼长的路径演进。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来,一种资源集聚型国家治理逐渐形成。从控制的范围来看,国家控制的领域的确在缩小,社会的自主性在增强。但从国家控制和动员资源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来看,其能力却大为增强。事实上,我们有理由认为国家增强论是部分正确的。
市场化改革大背景下国家控制和动员资源能力的变动机制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焦点。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确实在基层社会、经济系统等多个领域强化了控制。在市场转型论者看来,市场化改革必将带来国家能力的缩小和市场(社会)能力的扩大。事实上,国家和市场并非截然对立、此消彼长,市场与国家的关系的表现形态具有多样性。在中国,市场化进程并非一个自发的过程,而是受到历史和社会结构的制约。国家总是根据自身利益和偏好引导市场。
上述研究看到了国家动员资源及强化控制力的多个不同路径,但对国家如何动员金融资源来实现国家能力提升的探究却不足。对理解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国家能力到底是如何增强的这一问题而言,金融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显然不可忽视。作为一项新的机制,金融与国家能力增强之间的关系有必要深入探析。
本研究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的金融化进程中,金融化对国家能力提升具有独特的作用机制。
通过金融市场改革、银行股份制改造、汇率改革,中国实现了金融市场化改革,这促使中国金融化加速发展。中国经济金融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经济货币化程度加深;金融市场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急剧增大;金融行业的利润率远超非金融行业利润率;在家庭总资产中金融资产占比不断增加。
金融化的纵深发展带来了金融集权,国家在金融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制度位置和历史角色,通过财政金融化、外汇储备增长机制、土地金融化、利率双轨制、金融机构具有的双重偏好机制等途径,国家控制与动员资源的能力逐步提升。国家控制与动员资源能力的提升带来了经济治理、政治治理和社会治理效应。可以说,金融化提升了国家治理效应。
(本文原题“金融化与国家能力:一个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原载《社会学研究》2020年第5期。作者刘长喜、桂勇、于沁。)“受限的利维坦”与国家繁荣
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及其长期合作伙伴罗宾逊(James Robinson)在2019年出版了《狭窄的通道:国家、社会和自由的命运》(The Narrow Corridor: States, Societies and the Fate of Liberty)一书,其中提出的国家制度建设的“欧洲经验”,值得我们以批判的眼光加以审视。
在《狭窄的通道》一书中,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将“诺思悖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基本条件,然而国家又是人为造成的经济衰退的根源”)升级为所谓“吉尔伽美什问题”,即如何“控制住国家的权威和权力,令你可以得到国家的好处而不是坏处”。其中,国家的“好处”不只是经济繁荣,也包括“自由”这一核心政治价值的实现,且自由被视为繁荣(尤其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只有在“红皇后效应”(“国家与社会皆向前发展以保持彼此之间的平衡”)的辐射下才有可能出现权力有限的强能力国家即“受限的利维坦”,从而可维护自由。而受限的利维坦需要在严格的条件下才能出现,故通向受限的利维坦的路径是一条“狭窄的通道”。
在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看来,早期欧洲的历史注定了受限的利维坦在欧洲和美国的崛起(美国被视为英国传统的直接继承者)。“巧合的权力平衡在欧洲来自于剪刀的两叶——罗马帝国的国家制度加上德意志部落的鼓励参与的规范和制度。”前者代表了集权化传统和包括官僚层级体制在内的国家能力,后者则代表了部落民主传统和社会对国家的监督。
于是,按照所谓“欧洲经验”,受限的利维坦的兴起依赖于“红皇后效应”,而这种平衡在欧洲又来自幸运的历史遗产,故进入狭窄通道的欧洲经验更多体现了一种历史偶然性。
然而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认为,虽然剪刀的两叶是一个欧洲事件,但是“欧洲经验”却具有普遍意义:“这里的普遍原则是具有更为广泛的应用性的,一国进入狭窄的通道需要权力的平衡——集权化国家制度以及一个警醒并有能力动员起来反对国家权力和约束政治精英的社会”。
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关于“欧洲经验”的分析反映出的是国家建构对历史偶然因素的依赖,但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却抱有一种明确的先入为主的判断:“欧洲经验”是产生和维护自由的普遍法则。可是问题在于,由于每个民族国家所继承的不同的历史遗产塑造了多样化的历史发展路径,故各个民族国家在其国家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优先服务的目标、而临的约束和可选择的手段都各有不同。
所以,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用巧妙剪裁后的欧洲历史事例所包装出来的看似客观的“欧洲经验”,其实质仍然是一种从18、19世纪开始出现的西方中心主义论调:“想象中推动西方兴起的那些制度和价值观是普遍适用的,能够并且必须被全世界所采纳”。
与其他的西方中心论者一样,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不仅描述了一副被装扮过的欧洲发展的历史图景,而且还要用这样的理论来指导西方世界以外的各国的现代化实践。当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按照“欧洲经验”的一个子视角——自由在经济发展领域的工具性作用——来预测中国经济的未来前景时,“欧洲经验”的西方中心主义的局限性便有了更为明显的展现。
在真实的世界中,任何一种国家制度或者说国家治理体系都会有所缺憾,完美只存在于乌托邦的虚幻世界。然而,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在思考方式上的错误恰恰是将受限的利维坦暗示为完美的国家制度,然后借用假想的完美状态来批判其他制度的真实状态,所以他们在研究中国问题时难免会得出有偏差的结论。
(本文原题“国家制度建设的欧洲经验的逻辑、局限及与中国经验的分殊——以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的《狭窄的通道》为起点的思考”,原载《人文杂志》2020年第12期。作者汪毅霖。)
国家治理能力的真正来源
国家治理能力并不是指国家机器(国家政权、广义政府)的治理能力,而是指国家治理体系完成和实现国家治理之目标任务的能力。但国家治理并不是统治的意思,而是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集体行动,以使国家的所有成员可以互相满足需要、互惠互利、共同受益并最终实现幸福的生活。由于和国家治理的目标任务无法切割,而国家治理的目标任务是判断和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的最终依据,所以国家治理能力就不可能不具有规范性质,从而不可任意定义。那种把国家治理能力中性化和工具化的做法只会误人歧途。
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主体的组织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在从事国家治理。因此国家治理能力只可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能力,是其功能发挥的表现。国家治理能力就体现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包括动议、决策和执行三种能力。规范要求和经验启示都表明,只有全面及时的动议能力、正确明智的决策能力和有力高效的执行能力,才最有助于完成和实现国家治理的目标任务。
既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能力,那么国家治理能力就只可能来源于国家治理体系。而国家治理体系是遵循集体行动的一般组织法则而被构建起来的,因而更准确地说,国家治理能力取决于国家治理体系的设计和构建,即分工、协调和控制机制的设计和安排状况。历史和比较的研究足以显示,除非通过分工、协调和控制机制的设计和安排,保证一国的广大民众能够参与国家治理的动议过程,能够控制国家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否则很难确保基本的国家治理能力。当然,若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则还需要根据本国实际,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分工、协调和控制机制做出更为周密合理的设计和安排。
本研究认为,这种基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国家治理能力观,相对于其它一些流行的观点,更具优势,更具启发性,更有可能帮助我们找到确保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途径。
比如说,它应该胜过强调治国人才作用的观点(尽管这种观点长期流行)。因为它清楚地解释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真正来源是国家治理体系而不是构成体系的人,告诉我们体系比人更重要,从而在如何确保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问题上,可以防止误人歧途。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国家治理是一种集体行动,国家治理的参与者是被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之中,而非作为自行其是的个体而行动的。这就导致,甚至是那些参与者的个人能力发挥,也要取决于国家治理体系的设计和构建状况,各国和历史上都有大量的案例足以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因此国家治理能力只可能来源于国家治理体系,而不是治国人才的能力。
要言之,国家治理能力的根本保障在于国家治理体系的设计和构建,没有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无论如何重视和选用治国人才都无济于事。
(本文原题“论基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国家治理能力观”,原载《理论与改革》2020年第5期。作者古洪能。)
“弱国家”困境和埃及的再工业化前景
作为阿拉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埃及拥有诸多适合发展工业化经济的条件,如能源资源丰富,收入来源多元,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庞大的国内市场,优越的地理环境以及强大的人口红利。但时至今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仍将埃及归类为“其他正在工业化的经济体”。为什么埃及在拥有如此多优势条件的情况下,仍没能完全实现工业化转型呢?
作为发展中国家,如果想在经济上实现对发达国家的超越,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引导,推动社会创新的发展,实现经济上的跨越式发展。但只有一个具备了较强国家能力和国家自主性的国家,才能有效制定并实施产业政策和战略贸易政策,进而更好地发展现代经济。埃及的工业化进程之所以缓慢,正是因为国家能力建设的不足以及国家自主性的缺失,制约了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首先,从国家能力建设的角度看,尽管1956到1970年担任总统的纳赛尔(Gamal Abdel Nasser)初步建立起了强渗透能力的官僚体制,但当他试图调节社会关系,或者运用特定的方式配置资源时,却遇到了难以克服的社会力量障碍,碎片化的社会控制阻碍了国家能力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运用。其次,在进入民主化进程后,埃及政府逐渐丧失了独立制定产业政策的能力,而广受商业利益集团的干扰。
在“阿拉伯之春”和短暂的穆斯林兄弟会执政后,2013年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塞西政府为走出国家能力不足及国家自主性缺失的困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致力于塑造去政治化的风气,将军队树立为埃及民族主义的大众象征。其次,通过军队的高效率和执行能力解决国家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塞西时代,军队在埃及经济中的作用大幅度增加,超过了共和国时期的任何时代。同时,军队还深入参与国家治理。
在军队的协助下,塞西总统基本恢复了埃及的国家能力和国家自主性,并逐步重新开启国家主导的工业化战略。埃及政府先后颁布“2020年工业发展战略”和“埃及2030愿景”,力图从四个方面促进埃及的工业化进程。第一,兴建工业园区、改善基础设施和修订法规,以在全国形成实体经济的价值链和产业链。第二,扶持埃及境内250万家中小企业和非正式经济部门,为其提供咨询和融资服务,并鼓励年轻人参与创业。第三,指导国内企业发展出口导向型产业和加强出口优势。第四,推出“职业技术教育”计划,针对工业出口部门的需求专门培训相关的技术工人,并建立国家认证的职业评价体系。
埃及能否抓住这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取决于其是否能维持“强国家”以及国家如何适当地调节和指导工业化进程。
(本文原题““弱国家”困境和埃及的再工业化前景”,原载《文化纵横》2020年第5期。作者段九州。)(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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