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紫光集团)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目前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18紫光04”足额兑付付息资金,无法按期足额兑付付息。在此,公司郑重向“18紫光04”持有人致歉。
对于相关后续安排,紫光集团在公告中称,公司正在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本期债券利息资金,将积极与其他有关各方协商妥善的债务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延期、和解方案,公司也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告显示,“18紫光04”是紫光集团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含第三年未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5.2%。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付息日期则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2月10日。
对于“18紫光04”,紫光集团应于2020年12月10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9日的期间的利息,但截至2020年12月10日,紫光集团并未能支付“18紫光04”的本年度利息。(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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