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银行和重庆三峡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获得证监会反馈。其中,两家银行在贷款集中度、房地产领域风险、股东和股权管理等多方面均被要求作出进一步说明。
监管层关注贷款集中度
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广州银行和重庆三峡银行的IPO申请文件分别于2020年6月18日和2020年6月22日报送,在近日发布的反馈意见中,两家银行分别被要求就51项问题和55项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
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
反馈意见指出,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还超过监管指标标准。反馈意见要求,按业务类别,披露广州银行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主要情况,说明超过相关监管指标标准的原因,是否受到监管处罚,是否说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并按业务类别,披露报告期内产生不良资产的前十大客户的主要情况,并结合产生不良贷款企业所处行业的具体情况、不良贷款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相互担保等,说明公司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此外,房地产金融领域风险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广州银行和重庆三峡银行均被要求在招股书补充披露贷款业务主要集中的行业现状、收益与风险特征等;结合房地产市场调控趋严,房地产业贷款的发放条件,需提供相应抵质押物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对房地产业的贷款占比较高的原因,房地产业贷款质量是否下降,对该类贷款计提的损失准备是否充分。
严格把关股东和股权管理
从反馈意见看,证监会对两家银行的股东和股权管理尤为关注。
重庆三峡银行招股书披露,截至2019年5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55.74亿股,其中国有股东7家,所持股份合计4.15亿股,占总股本的7.447%。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16日,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共计92笔,涉及股份数量13.45亿股。
证监会要求重庆三峡银行就七方面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包括对于报告期外的股权转让,按股权转让的类别披露转让的次数、股数及占比;对于报告期内的股权转让,列表逐笔披露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及价款支付情况等。
广州银行则被要求就股权变动及股权清晰、股份质押和冻结等情况作出进一步说明。
在股权变动及股权清晰方面,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截至2020年4月30日,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
反馈意见要求广州银行按股东类别及性质列示披露目前发行人股东的基本构成,并在“发行人基本情况”章节披露发行人所有法人股东的持股情况;要求将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作为招股说明书附件进行披露,包括股东姓名、身份证号、持股数、持股比例等;对于报告期内的股权转让,补充说明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价款支付情况。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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