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吉雪娇)近期,一些机构或个人以“XX保险经纪公司”或“XX保险代理公司”等名义,以高收益为噱头,将投资理财包装成保险产品宣传销售。甚至有一些离职的保险营销员,以高息诱骗老客户退保购买该类产品。
对此,北京银保监局指出,实际上,所谓的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并未取得监管部门业务许可,所谓的保险也并非正规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产品。“消费者要审慎甄别保险机构资质和保险产品实质,明明白白购买正规金融保险产品,警惕‘李鬼’变‘李逵’。”
具体来看,首先是核实保险经纪(代理)公司的资质。根据有关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证才能从事保险经纪(代理)业务活动。北京银保监局在官方网站定期提示如“芝麻开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有照无证”类机构名单,消费者可及时查询,确保从“证照双全”的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处购买保险产品。
其次是核实保险产品的实质。不是冠有“保险”之名,就是正规保险产品。《保险法》明确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才能经营保险业务。消费者可以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核实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信息。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消费者也要理清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弄懂保险产品保障内涵,关注免责条款和如实告知事项,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
再次是拒绝高息诱惑。“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面对过高的收益宣传和产品,应保持警惕和理性,切勿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要透过所谓的“保险”、“保险经纪(代理)公司”等名号,看穿其实质。一旦发现机构或个人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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