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开了一份罚单,剑指中国工商银行。
罚单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该支行对某笔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的集团客户未实行统一授信管理。
(二)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该支行对某笔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未严格监督,导致该笔贷款用途与约定不符。
(三)2017年3月,该支行未审慎确定并购项目的财务杠杆率,向权益性资金比例不合理的借款人发放并购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上海银保监局对其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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