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现状
科技研发投入方面,合肥R&D经费投入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从强度方面看,都呈现出了逐渐增长的趋势,说明合肥对科技研发的持续关注,同时合肥的自主创新能力也显著增强。
科技研发产出方面,合肥R&D经费投入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与此同时,合肥科技研发产出的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合肥已初步建立起多方协同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加速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形成。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合肥吸纳技术和输出技术的合同数及成交额都在逐年上升,但是,对比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可以看出合肥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仍然相对较低。
由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企业是合肥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科技成果可以直接进行转化,企业的科技转化能力较强。同时,也表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弱,大量技术专利闲置,无法进行有效转化。
影响合肥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
科技成果转化受政府体制机制的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审批过程复杂且审批流程时间长。技术成果评估定价困难,其价值评估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在科技研发的过程中,有不少问题存在,如“重研发,轻转化”、 “重论文,轻专利”等。
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沟通机制匮乏,产学研信息沟通不畅,网上科研市场重视不足,技术转化双方信任度有待提升,技术经纪人机制缺乏。
科研产出主体的研发制度不完善。科研立项缺乏市场导向,科研成果与市场实际需求不符,高校、科研单位同企业横向合作的意识薄弱,科技成果的需求指向性较低,科技成果成熟度较低。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人员激励机制欠缺。相关政策法规仍然不够完善,对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人员重视程度较低。管理和评价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有待完善。专业素养提升途径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人员急需提升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
合肥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对策建议
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编制和发布企业技术需求目录和适宜转化的科技成果目录,加强技术和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拓宽企业与高校院所的科技对接渠道,持续开展“校地”“校企”“校产”多方联动合作。引导企业引进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应用技术,推动应用技术成果优先在初创型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实施运用和产业化。
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机制,建立科技成果项目库和信息发布、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组织企业根据发展的需要,明确技术创新方向,重点引进长三角地区及周边重点城市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和技术资源。按照“供需对接、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推进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推进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合作,采取一区多园、整体托管、创新链合作等模式,建设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以联合共建产业发展技术研究院的方式带动高端原创性科技成果向合肥转移转化。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公共研发与实验工场建设。围绕合肥支柱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联合实验室等若干公共研发、实验工场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为国内外科技人员来合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所需的仪器设备等技术及硬件资源。
鼓励企业创建开放式实验车间和中试基地。有条件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建设一批服务大众创新创业的开放式实验车间、中试基地,面向中小微企业,面向科技人员和创业团队,开展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等服务,提供相关技术研发解决方案。
三、培育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市场。构建技术交易市场体系。以“互联网+技术市场”模式为核心,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体系,明确专门机构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职责和市场运营,培育一批运营机制灵活、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影响力的技术转移机构。
建立科技成果资源数据库。整合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文献平台、科技奖励成果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数据资源,加快构建全市公共科技成果资源数据库。对接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推进成果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备案制度,不断丰富技术市场科技成果资源。
培育和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市场化、社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面向全市广大企业的技术需求,制订技术创新路线图,从而面向社会推介最新技术成果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紧缺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培育需求分析、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技术并购、知识产权等各类相关领域的技术转移人才,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支持。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和政策,将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完全下放给高校院所等成果持有的单位。制订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人员双向流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人员兼职到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改革。探索建立科技人员分类评价考核制度,把技术转移转化绩效作为考评晋升的主要依据;推进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推行技术经纪人市场化聘用制,转移机构工作人员可视为科技成果完成人,参与转化收益的分配。
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体制改革试点。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体制改革的探索,通过项目信用评价与信息发布,发展互联网众筹融资服务。培育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股权投资与信贷投放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推进科技保险创新,鼓励保险公司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提供研发中断、新产品试用等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保险品种。
合肥师范学院 阚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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