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马晓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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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开市将满一周年之际,市场期待已久的再融资规则也于7月3日正式出炉。
当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再融资办法》),上交所同时也发布了科创板再融资相关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承销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主要规定了科创板再融资的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和发行承销环节的业务要求.
此外,上交所还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科创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一下简称《通知》),调整了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简易程序2020年的适用要求。
去年底,证监会就《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最终采纳的意见主要涉及简易程序、增发价格折扣和明股实债等方面。修改完善后的《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共七章、九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证券品种的,适用《科创板再融资办法》。
二是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区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差异化设置各类证券品种的再融资条件。
三是明确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上交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同时,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
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内容,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
五是对发行承销作出特别规定,就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锁定期,以及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转股价格、交易方式等作出专门安排。
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大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
与IPO审核相比,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审核程序与审核时限具体有何不同?
从审核程序来看,科创板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审核程序与科创板IPO审核基本类同,即由交易所进行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注册。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缩短审核时限,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区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采取差异化的审核程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上交所审核机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将提交上市委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则无需提交上市委审议。
在审核时限方面,与科创板IPO审核相比,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审核周期进一步缩短,上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不包括上市公司的回复时间)出具审核意见;首轮审核问询发出的时间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时,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上交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2个月。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的注册申请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此外,本次科创板再融资制度中设计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的简易程序,对于运营规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上交所受理简易程序的申请后,对于保荐人发表明确肯定核查意见的,将不再进行审核问询,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将自收到交易所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
上交所表示,考虑到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已基本完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为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融资功能,本次发布的《通知》调整了简易程序2020年的适用要求,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申请简易程序。
万联证券认为,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出台,是继重大重组规定又一重磅政策。科创板再融资规则较现行主板和创业板的相关规定有所放松,盈利要求降低,审核注册效率提升,更加关注信息披露质量和中介机构责任,利好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更多科技创新企业可以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迅速做大做强,同时也直接利好券商的投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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