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孝感,有人爆料反映中国工商银行云梦支行一名从业近30年的万姓大堂经理突然辞职失联,而她身上背负着数千万元的民间借贷。
接到线索后,记者前往展开调查。据了解,截至5月中旬,当地有关部门统计的与万某存在借贷关系的有49人,金额达到1500万元。
多方寻找无果后,5月14日,多名受害者前往工行云梦支行,银行方面表示万某已经于今年1月10日辞职。
据了解,5月初,万某已经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以高息为诱饵承诺“随取随用”
万某究竟是如何骗到那么多钱的?市民彭某表示,他从1995年开始卖豆腐,每天有一些零散收入,所以每半个月会去工行云梦支行存钱。万某当时就是这家银行的大堂经理,一来二去,双方熟络了起来,但除了业务上的往来,平时并没有任何交集。
2016年5月27日,他去存钱时,万某突然主动向他开口,说自己有高息存款的途径。
万某还说,存的钱可以随取随用。对方的承诺让彭某心动了,于是他将第一笔钱15万元给了万某,万某则开了一张收条,收条上写着“到期利息壹万伍仟元整。”
随后,彭某又在2018年3月和7月,再次以同样的方式给了万某72万元、15万元。直到万某失联,他一共给出了102万元。
据另外一名受害者说,万某当时告诉她,钱存在她那儿,存10万元能给1万元利息。
还有其他受害者也都是在去工行云梦支行办业务时,在银行大厅里面将自己积攒的钱,几万元、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地存到了万某那里。他们坦言,除了利率高外,他们看中的是万某工行正式员工的身份,觉得保险。
彭某表示,疫情期间他和其他受害者多次联系万某要钱,万某均表示一定会还钱。随着疫情逐渐好转,众多受害者纷纷找到工行云梦支行,结果被告知万某早已离职,而那些交给万某的钱根本就没有存进银行。
银行:万某债务纠纷与银行无关
多位受害者认为,当初万某在银行大厅里面与他们完成交易,且万某多次拿银行的信用做担保,因此银行方面负有部分责任。
但银行方面表示,万某的债务纠纷与银行无关。 银行方面认为,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当事人需要拿出万某在银行工作时间内与他们进行交易的相关证据,这样才能讨论银行责任问题。且云梦银行内部有一种声音认为,这些受害者之所以愿意将钱给万某,是看中了万某允诺的高额利息。
银保监会孝感监管局云梦监管组工作人员称,万某5月初已经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该工作人员表示,孝感市工行已经介入此事,将对工行云梦支行展开调查。对于员工长达四五年的违规操作,银行内部没有发现端倪,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可思议。
律师:要结合实际判断银行是否承担责任
对此,律师认为,万某的行为可能会涉嫌到两种罪名,一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种是集资诈骗罪。
工行云梦支行在这件事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黄汉龙律师认为,若万某实施诈骗时是在履职之中且使用了银行名义揽收储户存款,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万某可能构成职务行为,储蓄合同有效,银行须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若不构成职务行为,但银行存在过错的,银行也应按照其过错程度对储户的损失承担责任。
另有法律人士认为,对于这笔贷款,银行是否应该承担支付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受害者明知道自己把钱没有存进银行,只是交给了个人,则受害者的损失由万某承担,银行在监管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如果受害者在存款时,银行员工的行为,从客观角度去看,足以使受害者认为是银行员工履行职务的行为,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说。
另一位律师表示,这取决于万某的行为到底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律师建议,受害者应该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向行政主管机构投诉,同时,也应该依据现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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