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6月3日晚间,证监会公告称,为建立转板上市机制,规范转板上市行为,统筹协调不同上市路径的制度规则,做好监管衔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在新三板精选曾挂牌满一年的企业,可以申请转板上市,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可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者创业板上市。科创板、新三板、创业板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有序衔接,坚守各自定位、错位发展。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部署下,全力支持转板上市相关制度建设。
具体来看,上交所将按要求对需要交易所明确规定的内容做好制度供给,进一步明确转板上市相关规则。同时,建立完善包括转板上市审核沟通机制、转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等。此外,上交所也将共同大力开展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广宣导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至上交所科创板转板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自科创板开放企业上市申请以来,已有不少原本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报材料,其中也有多家企业已经成功登陆科创板,可见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转板需求热切。
不过,按照过去的规则,新三板挂牌公司到沪深交易所上市,需要履行从新三板摘牌并经证监会重新核准或注册程序,在IPO审核过程中与其他企业无差异。因此,摘牌再上市显著增加了企业成本,而转板制度出台之后,可以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实际上,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所场所的变更,并不涉及公开发行股票,无需摊薄股份,因此,这一转换渠道的打通将为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提供便利。
市场普遍认为,在新三板转板上市的相关规则正式出炉之后,新三板企业转板至其他板块的机制将更加成熟,这无疑也将更有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
业内专家表示,科创板作为试点注册制的先行先试板块,已经开展了近一年的注册制审核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创业板也即将正式开启存量市场推行注册制的试点。注册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推行为新三板推出转板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2020年至今,新三板改革正式落地,转板机制构建起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链接通道,对促进各板块之间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实际操作层面看,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完成转板后,就应视为等同于科创板和创业板IPO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再融资等一系列资本运作。当然,市场人士也认为,改革成效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检验和巩固,再行研判推广到其他板块的必要性和可行方式。(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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