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门前摆放着四色垃圾桶,宣传引导标识随处可见,减少一次性垃圾袋、纸杯、杯垫的使用……目前,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实施,这次全国两会的驻地有了垃圾分类和减量新变化。
根据住建部等9部门要求,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垃圾分类面临两大难题
“垃圾分类推广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二是老百姓的认知能力和信任度。”作为长期从事环保领域研究的专业人士,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王筱虹代表认为。
广州早在2011年就发布了相关规定,推进垃圾分类。“设想挺好,规划也做了很多,但分类之后,后端的垃圾处理配套没有到位。前端即使分好类,后端还是全部将垃圾混合在一起,最后倒进垃圾填埋场。”王筱虹代表说。
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推广的脚步一直都没有停下。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部署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4月,住建部等9部门部署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2020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然而,江西省住建厅厅长、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卢天锡代表在调研时发现,目前,只有少数沿海发达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比较完备,大部分城市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设施,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环节的设施配备普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垃圾“先分后混”问题没有明显改观。
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垃圾分类四个环节,环环相扣。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随着垃圾处理量不断增加,现有垃圾处理设施难以满足分类处理需要,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不健全,有害垃圾回收不到位,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接受采访的代表委员指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不健全,直接影响了垃圾分类的效果,也严重打击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资源化利用要打通上下游
“我国垃圾分类起步较晚、投入不足,垃圾分类体系仍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垃圾分类的规定和研究较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为此,卢天锡代表建议国家应加大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支持力度。
王筱虹代表发现,目前,在垃圾分类的试点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后遗症”。早年间一些城市的垃圾分类试点政策出台后,大家都很积极地去响应,但逐渐发现在垃圾分类后端过程中,又将已分类垃圾集中在一个桶里。“现在重新大规模推广垃圾分类时,阻力会加大,因为大家的信任度减弱了。”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董事长宋鑫委员表示,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三四线城市和乡村等重点地区,可尝试打造“分散收运+集中处理”的“县域固废统筹共建服务”新模式。他认为,作为实现垃圾分类的“最后一公里”地区,三四线城市及乡村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分类后垃圾量不足,单独建设垃圾处置终端设施成本过高。
“垃圾分类关键是能不能把好的传统发挥出来,引导其与政府的垃圾分类方案对接。”王筱虹代表说,垃圾分类另一个目的是垃圾减量。但要将垃圾最大程度资源化利用并不容易,考验着配套技术和相应产业链。
垃圾分类要建立长效机制
“垃圾分类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经过漫长的努力才能见效。” 宋鑫委员认为,当前居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卢天锡代表认为,由于我国垃圾分类起步较晚、投入不足,垃圾分类体系仍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对垃圾分类的规定和研究较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存在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缺乏综合性法律和配套法律法规等不足的问题。要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是成功的关键。”
为此,卢天锡代表建议,国家应加大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明确政府及城乡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正面引导和法规约束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的有机衔接,解决“先分后混”“滴洒跑漏”等问题。
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委员建议,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全民宣教,不断提升全民认识和参与度。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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