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实施《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行为,同时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共五章二十五条,在路演推介、发行定价、配售、路演推介、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细致规定。整体上,协会对证券公司开展新三板股票承销行为的自律要求,与科创板规则保持一致,针对拟进入精选层企业的特点及新三板发行方式不同,协会集中制定了差异化的承销行为规范。
具体来看,首先,进一步强化发行承销业务内部控制。针对询价发行、直接定价发行、竞价发行等发行机制的特点,补充和完善发行承销工作中承销商及相关人员的禁止性行为,明确竞价发行时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合规审查程序。
其次,是明确询价、直接定价、竞价等不同发行方式的路演推介要求。除采用互联网等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开路演推介,询价发行还可以采用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向经协会注册、符合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
最后,考虑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出具规范,对报告内容、行业分类、可比公司、风险提示和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结论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推动新三板改革落地,协同全国股转公司通过加强培训和检查等方式,持续推动证券公司落实承销责任,提升新三板市场资产定价销售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持续融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壮大。(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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