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观察
近日,证监会下发通知,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或外商独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此前,证监会决定于2020年4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这意味着从下个月起,基金、券商外资持股比限制均将取消,国内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已于今年1月1日取消。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表示,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取消后,首先可吸引国际大型金融机构来国内开展业务,可以给国内带来很多先进的技术、风险控制经验以及优秀的人才和业务的延伸,对国内资本市场的建设带来非常大的好处。其次,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也会加剧金融行业竞争,使得内资金融机构在竞争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做大做强。投资者也有了更多选择,部分金融产品的费用也可能降低。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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