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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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晚间,海能达(002583.SZ)公告表示,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其与摩托罗拉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决海能达及其全资子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34亿元)。
海能达此前曾表示,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在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营业外支出。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受此案影响,2019年度海能达净资产将“蒸发”78.85%,由61.15亿元减至12.93亿元。计提的赔偿金额53.34亿元更是超过其上市以来净利润总和(2011-2018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7.34亿元)的3倍。
海能达表示,针对本次判决,公司将在时效期内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若法院未支持公司动议,公司将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诉程序一般为期2-3年。
在2月25日给深交所的回复函中海能达曾表示,对本次陪审团裁决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本次陪审团裁决。
2月29日海能达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中,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52亿元,同比增长24.76%;针对前述判决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已计提负债人民币约53.34亿元,致使全年归母净利润亏损47.75亿元(其中计提预计负债53.34亿元),同比下降1101.41%。
根据公告,2017年3月15日,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起诉海能达及全资子公司HYTERA AMERICA,INC.(以下简称“美国公司”)、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以下简称“美西公司”),认为海能达的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
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公司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公司的美国版权。
上述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于美国当地时间2019年11月6日(北京时间2019年11月7日)进入庭审阶段。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2日,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海能达部分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版权,要求海能达及其美国公司、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业秘密及版权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4日,伊利诺伊州法院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21日,伊利诺伊州法院对摩托罗拉公司就涉诉产品提出申请临时禁令的动议进行听证。截至目前,尚在法律进展过程中。
有分析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尽管海能达可以上诉,但摩托罗拉已经申请销售禁令,应该关注可能带来的后续影响。
海能达2019年中报显示,海外销售收入为16.08亿元,占比达到59.42%。目前其尚未向市场明确可能遭到禁售产品的范围及后续影响。
资料显示,海能达1993年成立,系专网设备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政府、公共安全、轨道交通、能源等行业客户提供专网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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