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群中每天有很多人发“上车”的帖子。
“吃货”群主陈京展示他靠打假“吃”的货。
“26元买4500斤水果”买垮水果网店事件,让“羊毛党”这一网络黑灰产业链浮上水面。近日,活跃已久的“职业吃货”群体接连被爆出。所谓“职业吃货”指的是一些网购者利用网络平台的规则漏洞,要求商家“只退款不退货”从而“吃货”,也有部分“吃货”会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金。而“吃货”们盯上的往往是假货或者商家宣传夸大其词的商品,这类行为也引发一定争议。
“以前打假是一门技术活,但现在人人都可以操作。”陈京(化名)在自己的“吃货”群里敲出这句话后,直接甩出了一条网店链接,催促徒弟们快点“上车”。像这样的“吃货”群,陈京有几十个,他们是专门以“打假”为业的团队,只要发现哪家网店有明显的价格漏洞或销售问题产品等,便集体下单向平台投诉并索赔。
此外,记者卧底数十个“吃货”群还发现,这些“职业打假师”还将自己的经验制作成可模仿复制的“打假秘籍”,以开门收徒的方式裂变出一个又一个打假团队,有些团队除了打假之外,还会向商家收取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的“保护费”,承诺“免打”保护。
“88元带入门,一单回本”
“吃货找我”“去帮忙打一下链接,回来找群主拿红包”“这个货能上车嘛?”……诸如此类的对话,正是“职业吃货”之间的“行话”。
在网络上搜索相关关键词,很轻易地就能找到十几个相关群聊,大多数群无需验证就能加入。记者发现,这些群一般是群聊管理者在说话,除了规定时间外,其他时间被设置成了全员禁言模式。管理者会事先将一些链接发到群里,号召群友去“打链接”,成功后会有红包奖励,也有一些群友会发送相关链接到群里,询问这个商品是否“能上车”。
这类操作利用的正是网购平台保护消费者的规则漏洞,他们会寻找有假货嫌疑、绝对化宣传标语的商品下单,货品收到后以此为理由,以投诉、让商品购买链接无效为威胁,达到只退款不退货或者得到高额赔偿金的目的。
记者加入群聊不久,就有群主主动添加好友。“88元带入门,一单回本。”某群主开门见山,发来不少支付宝的转账截图,显示的是成功索赔的淘宝商店给的转账记录,金额从5000元到7000元不等。“吃货”的范围包括淘宝、饿了吗等网络平台。
此外,还有以此衍生出的如空包网、虚假物流、假货证明等黑灰产业链。“当商家不同意只退款时,有的买家会寄空包裹来完成退货流程。因为市场需求大了,有些网站以此业务盈利。”淘宝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车”“车费”暗语沟通团队作战
“188赔900,有车,速来!”11月28日,在一个名为“吃货退款索赔”的QQ群中,一行简短的字迅速在一个“吃货”群里发酵,不少人统一回复“上车”。
紧接着,“车主”会将一条某电商商品链接发给群员,几十个人同时下单,到货后再以各种理由申请退款或索赔。成功后每个人都要向“车主”支付收入的10%到30%不等的报酬,俗称“车费”。
“这就是现在打假的经典模式,即使你什么都不懂,只要跟着老司机操作,一样能赚钱。”陈京告诉记者。据他介绍,“吃货”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收到货申请仅退款不退货,这种情况较为普遍,还有一种在收到货品后,打假成员会以无中文标识、商品资质有问题、高仿假冒、产品过期、没收到货等理由向商家索赔。
“你要记住,没有不怕投诉的商家。如果几十个人一起投诉,平台会默认是商家的问题,一打一个准。”陈京说,“打假”的范围五花八门,大到家用电器小到衣帽鞋袜,甚至QQ会员充值业务。
陈京曾经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文案撰写,一年前在一位“师傅”的引领下开始涉足打假行业,而现在的他早已辞去工作专职打假,“每个月除了手里的货,月入上万很轻松”。
“一家店只能打一次,否则容易被平台监控到,但是这不是说打完这家就没有价值了。”除了自己带队打假外,如果发现某个商家“特别好打”,陈京还会将这个链接转卖给其他的“车队”,再赚一笔。
这正是让很多商家头痛的问题。在深圳经营一家无线耳机店的王升(化名)告诉记者,他的店铺在10月份曾先后5次被密集投诉,最终导致自己商品下线,“每一伙人用的理由都是一样的,耳机有噪音、仿冒苹果品牌等。不管怎么解释都会被投诉。”
记者在王升和其中一个名为“巴比龙”的聊天记录中看到,如果愿意出价,对方保证“再也不会有其他人来打假”。
200元买耐克鞋,商家松口就提三倍赔偿
在陈京看来,初级的打假人,基本就是吃货,高级的打假人,就是要赔偿。“一天回本”“打到就是赚取”,靠着这些口号,每天都有新人不断加入打假团队。
在支付了“拜师费”不久,陈京就在群里发来一个售价不到200元的耐克鞋链接,“这种是莆田鞋,跟官方差价很大,可以上车。”
按照陈京传授的话术,直到商家说出“跟官方外观一致”“一比一加工”等含有暗示性话语后,所有成员开始下单。这正是打假程序中的第一步:套话。
收到鞋子后,真正的交涉才开始。首先,打假者会以正常消费者的语气与商家沟通,初步怀疑鞋子不是正品。如果商家表示这个价格买不到正品,打假者再以受到欺骗为由向商家索赔,并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产品验收报告等资质。
“一旦松口,你就提出三倍赔偿,至于能要到多少就看你的本事了。”陈京在直播群里说。
记者看到,群中大部分成员都获得了100到300元不等的赔偿,顺利“下车”。
另一个打假者林启(化名)走的则是吃货路线。他给记者发来一家代理韩国护手霜的产品链接,并要求马上上车。记者询问这家是否为假货,对方解释称属于无中文标识的产品,但是一样可以打。“我打这个是自己用,我宿舍还有30多个牌子的洗护用品,需要可以免费给你寄。”
林启的打假清单中还包括不起眼的灯泡。一个售卖灯泡的商家链接也很快被发到了群里,这家店铺的灯泡从60瓦到200瓦都有。
根据2011年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共同发布的《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我国全面禁止出口、销售15瓦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林启表示,这是一个他最近发现的“新思路”,“很多人还不知道”。
争议:是打假还是敲诈?
调查中,记者试图询问是否能够“打真货”,很快被否定。“只能吃货,打假货和赔偿。”
因为选取的多为有假货嫌疑或者瑕疵商品,因此“职业吃货”的行为曝光后,也受到了两极分化的评价。
“这种行为难道不是敲诈勒索吗?”“与强盗无异,受害者报案吗?吃货们违法到什么程度?”“对于这种情况要给予重视,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旗帜,做敲诈勒索的行为。”网络上,不少网友对“职业吃货”的行为持批判的态度。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如果针对的是假货,一定程度上也有益于规范商家行为。“我感觉,只要你不售假,‘吃货’就不会抓住把柄。”
当记者顺着群主发出来的赔偿线索,找到相对应的网络卖家表明来意后,这些商家往往不作回应、沉默以对。“这类行为从交易流程上看是没有任何异常的,我们很难检测。大部分商家被敲诈后选择息事宁人,不向平台反馈。”淘宝相关负责人说。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算是针对电商平台规则漏洞进行牟利的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是有企图心的人利用规则成立公司或者小团体,可以视为非法经营。”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汪震坤说。
■声音
平台需构建更完善的管理规则
记者了解到,杭州互联网法院此前宣判了一起由淘宝网起诉的“职业吃货”索赔案件。
该案中,被告周某一个多月下单633笔后申请退款624笔,退款成功612单,金额3.2万余元,其填写的退款理由表述高度一致。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周某的仅退款申请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其以假货为理由的退款并不能证明卖家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提供了不合格商品,被告周某的过错行为侵害了原告淘宝网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了解,目前周某已提起上诉。淘宝方面表示,如今“职业吃货”的行为,不仅仅使卖家损失了货款,更重要的是伤害了卖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破坏购物生态环境。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业内认为,这对于规范“职业吃货”的行为有积极作用。
“平台应该在法律的大框架下,制定更严密的规则,比如从投诉次数、商品金额上去判定‘吃货’行为。”汪震坤说,“另一方面看,这也助推了电商秩序的进一步完善,商家在警惕‘吃货’的同时,从商品本身的质量、宣传的程度上自我规整。平台需完善监管,剔除不良商家,长此以往形成良性引导。”
淘宝方面表示,不会调整“仅退款”的相关规则。“从保障消费者权益来讲,这个规则本身是正确的,也符合法律规定。呼吁商家遇到此类情况,应该积极向平台反映,而不是选择交钱了事。”综合新华社、《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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