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媛 孟令稀
编辑 | 陈臣
据12月3日格力公告:经依法公开征集,2019年12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 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359,632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416.62亿元。
“老东家”持股比例降至3.22%,剩余股权激励计划终止
一直以来作为“老东家”的格力集团(自1991年格力电器成立),在此次股权转让后,对格力电器的持股比例仅剩3.22%。
与此同时,在股权转让“待定期”,格力集团向格力电器董事会、股东大会申请,终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剩余股权激励计划(500万股),并获审议通过。
对比美的、海尔,在家电行业,自2006年就已开启股权激励计划的格力只是“起了个大早”。
接盘者实力如何?
据格力电器10月28日公告,经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最终受让方。
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背后大Boss”是高瓴资本。
据天眼查,参与公开投资事件已累计241起的高瓴资本早在9年前(2010年),就已参与格力电器母公司股权融资,交易金额未披露。
另据格力电器年报,自2016年起,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开始成为格力电器母公司前十股东,持股比例在0.84%。截至2019年上半年,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持股比例为0.72%。
或成国企混改风向标
1985年,珠海经济特区工业发展总公司(格力集团的前身)成立,1991年,“总公司”将“冠雄”和“海利”合并成立了“格力空调器厂”。现如今,格力电器彻底摆脱国企控股背景,携手高瓴资本,这背后有何深意?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此次格力混改或将成为国企混改的新样板,也将是竞争性领域国企混改的风向标。据宏观债券分析师姜超,本次格力混改备受关注,国资委减持格力股份,标志着国企混改步入3.0阶段。未来国企改革的结果都将是以退为进——国企以国资之退,换民资之进;国资以管企业之退,换管资本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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