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商务公寓“限售”。要求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而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确认,深圳已取消去年出台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有关负责任人表示,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对深圳楼市的影响微乎其微,是政府对规划建设政策的调整,不能误读为深圳楼市调控放松。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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