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临近,有关电商平台“二选一”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10月15日,针对“二选一”一事,京东方面做出回应。
京东方面进一步回应称:“二选一受伤最深的根本不是京东,是那些没日没夜为生活奔波忙碌的商家,平台资源稀缺更应该鼓励商家多渠道、多平台发展,多销售一点是一点,而不是用各种手段威胁打压,涸泽而渔的结果是让天下的生意越来越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强迫商家二选一是违法行为。希望个别企业能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和规则,才会有劣币驱逐良币,况且有些企业天生就不是良币。”
2015年,京东贸易公司、京东叁佰陆拾度公司起诉天猫网络公司、天猫技术公司、阿里巴巴公司,称其要求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东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行为(简称“二选一”行为)。京东向法院提出的诉求包括:确认三被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判令三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亿元等。
但这个案件一度陷入法院管辖权之争,天猫主张此案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法院管辖权异议,天猫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天猫上诉。
10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一则《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10月14日,针对“二选一”一事,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文说: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二选一”已成某些企业常常用来竞争的手段,不愿意再被动的配合某些企业的无底线无休止的炒作。
以下为京东回应全文:
这两天有关二选一的话题再次引发了大家的讨论,今天正好是京东11.11启动发布会,借着这个机会也说几点看法:
1,相比起之前矢口否认,公开承认自己进行过二选一是一种进步。我们欣赏这种态度和自省的精神!
2,二选一受伤最深的根本不是京东,是那些没日没夜为生活奔波忙碌的商家,平台资源稀缺更应该鼓励商家多渠道、多平台发展,多销售一点是一点,而不是用各种手段威胁打压,涸泽而渔的结果是让天下的生意越来越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强迫商家二选一是违法行为。希望个别企业能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和规则,才会有劣币驱逐良币,况且有些企业天生就不是良币。
4,年终大促就要来了,希望每个商家都能在各个平台大卖,用更好的商品服务好我们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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