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辉
置身互联互通的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十分普遍,这为拓展网络应用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个人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一种资源,通过收集个人信息可以分析消费习惯、用户偏好,并通过挖掘数据的内在价值构建新的商业模式。你的信息,他的生意;你的数据,他的资源。于是在利益的驱动下,一条非法信息收集、信息泄露、信息倒卖的黑色产业链一直在延伸。
从监管来说,保持利剑高悬、持续震慑非常重要。今年初,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专项治理;前不久,工信部印发《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基础电信企业、50家重点互联网企业以及200款主流APP的数据安全检查。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各个部门联动,彰显了国家保护数据安全的决心。也要看到,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各种违法行为也会利用新技术进化出“新变种”,这就需要相关监管措施持续跟进、迭代创新,确保“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与此同时,确保信息安全、数据安全,还应该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的局面。尤其是平台型企业,由于掌握大量的数据接口,尤其需要担起数据安全的责任。据记者调查发现,某大型搜索企业明码标价,一条个人信息的“进价”约100—150元,甚至有人声称“填过电话信息以后,信息马上就会到您那边。”平台型企业如果不履行自身责任,数据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就等于失守。事实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平台型企业如同大数据时代的数据蓄水池,应该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利用数据资源开展商业模式创新,而不能用泄露信息的方式赚黑心钱、违法钱。
数据如水,既要最大限度挖掘其价值,也应筑牢安全的堤坝。建设数字中国,既要发展世界领先的数字经济,也要形成相应的数据安全制度。唯有安全,方可长久,方可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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