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高速普及,令人们对“无现金社会”产生丰富遐想。中国是全球移动支付应用最广泛的国家,也是最接近“无现金社会”的国家之一。然而,仅仅依靠移动支付还无法满足数字金融时代的变革要求,着眼于更深层次的“数字货币”概念应运而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有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表示正在进行数字货币系统开发,“数字人民币时代”即将到来。央行为何要推出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与网络支付及所谓“虚拟货币”又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数字货币有啥不同?
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表示,央行下属的数字货币研究所早于2018年就开始了数字货币系统的开发,央行数字货币已是“呼之欲出”,随后引发了互联网和金融界广泛热议。
央行研究发行数字货币并非一时之举。据悉,从2014年至今,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已经进行了5年。2017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成立。目前,该所已经申请了74项涉及数字货币技术的专利。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科技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全球涌现出不少所谓的“虚拟货币”,如近年来争议较大的比特币、莱特货币等。那么,此番央行提出的数字货币与这些商业“虚拟货币”有何不同?
从货币属性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并非货币。“虚拟货币”不像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支撑,其投机性受到监管趋紧和技术问题等因素影响,价格常常大起大落,并在很大程度上干扰本国乃至全球货币金融体系的正常秩序。
从货币流通原理看,为保证金融体系的有序运行和宏观调控,只有国家才能对货币行使发行的最高权力。因此,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着本质区别。
真能替代流通现金吗?
中国电子支付已十分发达,央行为何还要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对老百姓而言,基本的支付功能在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但央行未来投放的央行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实现上与电子支付有很大的区别。”穆长春表示,以往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而央行数字货币可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使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通俗地讲,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同时也可以实现可控匿名。
据了解,现有流通中的现金容易匿名伪造,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又不能完全满足公众对匿名支付的需求。因此,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主要针对流通中现金的替代性,既保持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也满足人们对便携性和匿名性的需求。
央行研究局兼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在中国主要是对现金进行一定程度的替代,将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
由此看来,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既不是当下流行的电子钱包或网上支付,也不是完全“推倒重来”取代现有的人民币体系,而是对流通现金具有一定替代性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伏军表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会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能提升对货币运行监控的效率、丰富货币政策手段。
据悉,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央行原行长周小川曾指出,研究数字货币,本质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研发处于“赛马”状态
近年来,商业虚拟货币饱受争议,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未来数字货币发展趋势还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各国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据了解,目前全球还没有一家央行正式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包括英格兰银行、加拿大央行以及瑞典央行在内的多国央行正在进行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计划根据特别提款权机制推出一个全球数字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IMFCoin)。
目前,中国在数字货币方面还处于加快研发阶段。比如,央行8月2日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步伐”。而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表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
据了解,未来央行将不会直接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而是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前期或先在部分场景试点,待较为成熟后再进一步推广,出于稳妥考虑,会做好试点退出机制设计。
穆长春透露,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的开发处于“赛马”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进行研发。“不一定是区块链,任何技术都可以。无论区块链还是集中账户体系、电子支付或所谓的移动货币,你采取任何一种技术路线,央行都可以适应。”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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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获准尝鲜数字货币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专家认为,由于数字货币的推出、试运行及完善需要时间,试点推出“宜早不宜迟”。深圳具备开展试点基础,数字货币的推出将极大促进跨境贸易尤其是跨境贸易融资发展。
促进跨境贸易发展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历时已久。2016年,央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去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在深圳成立了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率先试点包括应收账款等多种场景的贸易和融资活动。“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成功后,一般都要先试点再推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试点城市要考虑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生态环境、金融机构能力、科技公司能力等方面。深圳既有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业务能力优秀的金融机构,也有像腾讯这样的大型科技公司,营商环境良好,具备加快推进金融创新的基础。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刘晓蕾表示,人民币数字货币的推出将极大地促进跨境贸易,包括跨境贸易融资的发展。目前在建的跨境贸易区块链交易平台,真正的资金支付都是链外完成,只有支付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有了人民币数字货币后,可以实现真正的资金流与信息流都在链上完成。
刘晓蕾表示,特别是区块链可搭载智能合约,就能够在相当大程度上解决交易对手风险问题。比如作为物权凭证的海运提单和数字货币可以实现同时转换,类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不存在交易对手赖账问题,也就不需要考察对手方的信用。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强调,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加载智能合约,但央行会加载有利于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对于超过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会保持较为审慎的态度。
数字资产发展待成熟
央行数字货币研发步履不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显示,2017年-2018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共申请数字货币方面专利53项。
数字货币在技术上仍有一些难点亟待突破。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原所长姚前此前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原型系统在CBDC (央行数字货币)确权登记实验中应用的是分布式账本技术,而分布式账本技术在实际应用中还面临一系列问题亟待持续的技术改进,以增强其可用性。例如,分布式账本节点无法下线维护,共识算法缺乏弹性,共识节点不能动态加入或退出等。
“目前整个数字资产发展尚不成熟。”刘晓蕾表示,数字货币的推出、试运行及完善都需要时间。我国数字货币的设计计划采取双层运营体系,商业银行和央行的协作尤为重要。这些都需要试点和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磨合及试运行,才能不断完善。数字资产定价权之争虽然还未来到,但应未雨绸缪,尽快推出人民币数字货币试点。据《中国证券报》
新闻延伸
央行穆长春:
数字货币会采取双层运营体系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法定数字货币的讨论成为市场各方热议话题。中国人民银行在法定数字货币的实践方面有哪些进展,可能会采用何种架构?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进行了阐述。“从2014年到现在,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从去年开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相关人员就已经是‘996’的工作状态,做相关系统开发。”穆长春透露。
对于是否采用目前火热的区块链技术,穆长春表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发行数字货币,采用纯区块链架构无法实现零售所要求的高并发性能。所以最后决定央行层面应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不一定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
谈及会采用什么样的运营架构,他表示:“央行数字货币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单层运营体系,是央行直接对公众发行数字货币。而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属于双层运营体系。”总体来看,这种双重投放体系适合我国国情,既能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也能够顺利提升数字货币的接受程度。
穆长春进一步说,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债权债务关系。为保证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商业机构向央行全额、100%缴纳准备金,央行的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双层运营体系也不会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形成竞争。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这样就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另外,采取双层体系发放兑换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有利于抑制公众对于加密资产的需求,巩固我国货币主权。
他认为,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这是因为M1、M2现在已经实现了电子化、数字化。相比之下,现有的M0(纸钞和硬币)容易匿名伪造,存在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等的风险。另外,电子支付工具,比如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基于现有银行帐户紧耦合的模式,公众对匿名支付的需求又不能完全满足。所以电子支付工具无法完全替代M0,特别是在账户服务和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民众对于现钞依赖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因此,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也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现钞比较好的工具。“对于智能合约的态度,央行数字货币是可以加载智能合约的。”穆长春强调,央行数字货币所具有的货币职能(交易媒介、价值储藏、计账单位)决定其如果加载了超出其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就会使其退化成有价票证,降低可使用程度,会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会加载有利于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但对于超过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还是会保持比较审慎的态度。”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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