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增强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能力。8月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金融支持区域改革开放创新工作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普惠金融是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的重点之一。“下一步,将逐渐扩大普惠金融的试点范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核心挑战是如何实现商业可持续性,区域金融改革的焦点就是如何通过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一系列创新产品和模式,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河南兰考,浙江丽水、台州等地推动了农村金融和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改革试点。陈雨露说,总体看,这些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局共性的问题探索总结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河南兰考围绕“普惠、扶贫、县域”3大主题,着力提升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水平。浙江丽水探索出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便农取款等一系列成功经验。浙江台州形成以“专注实体、深耕小微、精准供给、稳健运行”为主要特征的小微金融服务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绿色金融呈现“四个最”。为了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2017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份设立绿色金融区域试点。目前,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经验,体现在“四个最”:
一是市场发展最快速。从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量跃居世界首位以来,历年发行量和存量规模都居全球前列。绿色贷款余额连年增长,在全部企业贷款中占比接近10%。二是政策框架最完善。出台绿色金融顶层制度,即2016年央行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与此配套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一系列具体政策,为绿色金融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区域试点最前沿。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地方实践,特别是在5省份试验区的发展,为全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积累了实践经验。四是全球推广最积极。2016年,我国首次把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议题,2017年作为发起国之一又成立了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等绿色金融合作平台,2018年中英又共同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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