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证监部门调查近一年后,近日,新三板公司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能源”)及相关负责人领到了罚单,两年虚增营收8.63亿元、营业利润2.64亿元,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处罚74万元。
在新三板挂牌四年
两年业绩存在虚增
陕西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新三板公司华新能源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等合计处罚74万元(处罚华新能源40万元,其余为负责人处罚),处罚原因是华新能源错误披露了定期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上述调查显示,华新能源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0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84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25%、64.79%;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2亿元、虚增营业利润0.8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8.39%、43.72%。
华新能源1998年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余压发电等工程总包服务,拥有电力设计乙级资质、电力总承包三级以及机电设备安装资质,2015年挂牌新三板。
挂牌首年,华新能源业绩表现抢眼。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1.35亿元同比增长42.37%;营业利润2.42亿元,同比增长57.94%。依靠业绩虚增的助推,华新能源在2016年营收和利润继续实现增长;2017年营业收入接近10亿元,营业利润接近2亿元。
除了业绩存在虚增,将2017年财报中审计机构出具的“保留意见”,且含有三个保留事项披露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华新能源违法被罚的另一原因。
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仝铁汉介绍,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基本类型主要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四种。如果审计机构对公司财报审计后,认为符合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真实情况,那么会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除此以外的审计报告均属于“非标准意见”报告。一般情况下,“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意味着公司财务资料及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瑕疵,甚至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漏报行为。
未披露2018年年报
可能被终止挂牌
提前确认工程进度和收入是比较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导致华新能源2016、2017年营收和利润虚增,也与该公司价值22.72亿元的新疆项目工程进度有关。
陕西证监局调查称,2015年5月,华新能源及子公司新环能源与新疆可克达拉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霍尔果斯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霍尔果斯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以下简称新疆项目),合同金额合计22.72亿元。
2015年12月,新疆道建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道建公司)成立,华新能源及新环能源与道建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新疆项目发包主体更换为道建公司。该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底因相关环境评估未批复停工,截至调查结束日仍处于停工状态。
华新能源2017年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底,按账面已投入工程成本及项目预算数计算出新疆项目完工进度为98.95%。经查,新疆项目实际完工进度未达到98.95%,上述项目2016、2017年完工进度及收入、成本确认存在差错,导致华新能源这两年营收和利润虚增。
目前,华新能源未披露2018年年报,可能因此被终止挂牌。此外,华新能源控股股东新余昊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若司法冻结股份被强制行权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曾是创新层明星公司
或成新三板最大虚增案
华新能源前身为西安市艺腾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变更为西安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改至现名。截至2018年半年报披露,许建民通过新余昊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华新能源。
凭借较为出色的业绩表现,华新能源在2016年曾入选新三板创新层名单,一度成为市场上的明星企业,业绩表现甚至优于同行业的A股公司。
不过,华新能源所处资金密集型产业,也使得其对于现金流要求较高。有分析人士认为,该公司对于经营业绩的看重,或许也与谋求融资的现实需求有关。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华新能源业绩虚增事件在新三板并非孤例。自2013年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正式揭牌运营以来,已有参仙源、科捷锂电、现代农庄和新绿股份等公司曝出财务造假和舞弊案,其中最高虚增营收为7.25亿元,最高虚增利润1.29亿元。也就是说,华新能源两年合计虚增的营收和利润有可能是被曝出的金额最大一笔。
仝铁汉表示,部分公司财务舞弊更多是心存侥幸、利益驱动,主要出于获取私利、完成财务计划、维持或提升股价、增资配股、获取贷款、保住上市资格等目的。常见的利润操控手段包括虚增销售收入、虚增资产、少列支成本、费用资本化、滥用会计政策、虚减负债等。作为转投A股的“跳板”之一,转板上市中也存在新三板企业修改财务数据的情形。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7年转板的26家企业中,有15家修改过在新三板公开发布的财报。
上市公司财务问题屡罚不止
因为违法成本不高?
去年1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通报新三板市场稽查执法情况时曾表示,相关案件显示,财务造假隐患大、串通欺诈问题多、顶风作案动机杂。
而相比于新三板市场,A股市场因为股票交易、增发配股规模较大,财务舞弊引发的影响更容易受到外界关注。据华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至今,A股就有欢瑞世纪、獐子岛、康得新、ST抚钢、康美药业、澄星股份、尔康制药、联建光电、*ST凡谷、*ST华泽、*ST上普、金亚科技、恒顺众昇、*ST众和、中兵红箭、ST仰帆、昆明机床等多家公司财务造假被披露,并分别遭到证监会处罚。此外,还有数十家公司正在被监管层调查。
对资本市场财务问题屡禁不止,有投行人士表示,除了造假背后的巨大利益,现行法规处罚力度不足,以及投资者对造假公司的容忍度也难辞其责。按照现有法规,对财务造假的定格罚款是60万元,对责任人最高罚款仅30万元,而不少公司涉案动辄几千万或几亿,甚至上百亿。更为奇葩的是,一些公司被处罚以后股价当时跌上一跌,过后又会再次涨上来。
这其中比较典型的是,A股公司圣莱达2015年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去年被证监会罚款60万元。虚增收入,就多缴了企业所得税。一年后,税务部门退还了多缴的250万元税款。在公告退税消息以后,圣莱达股价还实现了飘红。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违法成本低是企业财务和信息舞弊的原因之一,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从立法层面增加相应惩处条款,挂钩问责和赔偿机制,这样才能产生足够的法规威慑力。华商报记者 查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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