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在官网发布《有关情况的说明》称,“近期,我们注意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取的金融机构开出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清偿。据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排查,该公告所指“金融机构”为个别财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此前,个别媒体所做的报道为误读。”
8月1日,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000898.SZ)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收取的部分货款为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截止到7月31日,该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38亿元出现逾期未偿付情况;截至7月31日,尚有未来可能被后手贴现方追索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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