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宋清辉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对外宣布了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举措,涉及银行、保险、券商、基金、期货、信用评级等多个领域,为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再次按下了“加速键”。11条开放措施中,有8条涉及金融机构准入开放,其中有4条与保险机构相关,另外3条涉及债券市场开放。我认为,这些举措对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金融高层勇于开放的胆识和决心。未来,中国改革开放之门势必将会越开越大,外资的春天即将来临。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吸引外来投资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从“来者不拒”向提供优质的营商环境等方面加速转变。同时,吸引外资的政策之多、扩大对外开放程度之广均可谓创历史之最。这些变化亦让中国得以持续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土。
研究发现,此次公布的开放举措中,有三项举措特别引发资本市场关注。
第一项是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我认为,这对外资行来说意味着全新的机遇,境内几十万亿的信用债市场对他们而言,充满想象空间。通俗来讲,过去外资银行只能做“熊猫债”,而现在放开之后,外资银行就可以晋升为A类主承销商,面对的市场空间更大。据清晖智库统计,截至2018年末,共有41家境外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熊猫债3832.1亿元,共成功发行87单合计1655.6亿元。而2018年境内信用债发行规模却为7.3万亿元,净融资额就高达1.6万亿元。显而易见,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现实意义重大。
第二项是扩大信用评级开放,支持外资评级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所有种类债券评级业务。作为金融市场最基础性制度,允许外资评级机构在两个市场进行所有债券评级,一方面可以满足境外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则能够倒逼中国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与国外的信用评级机构相比,国内的信用评级机构,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方面,发挥的作用不明显。特别是在围绕改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引导市场预期等方面,仍有明显的不足。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的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主要集中在AA级至AAA级。与之相比,美国的信用评级,分布跨度就要大得多,基本上是呈现出BBB级和A级为主的双峰分布。相关的行业研究也表明,良好的信用评级并未显著降低债券信用价差,中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基本上已经失去了公信力。因此不难发现,外资评级机构的进入,首先会带来一定的“鲶鱼效应”,其次会带来可以借鉴的经营模式和评级技术,总体上有利于国内评级体系实现良性发展。
第三项是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目前,中资银行、保险公司与外资先进资管机构以业务合作为主,并不涉及合资设立相关机构。允许外资设立合资控股理财公司,显然有利于引入国际先进的资管专业经验,进一步促进资管业稳健发展。与此同时,还有利于丰富市场主体和业务产品,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服务需求。就当下来看,包括理财子公司在内的中资银行和保险公司资管机构,大部分成立时间短、经验少,实力弱。
未来,不排除一些中小银行理财子公司,为了尽快建立起资管能力、开展业务,主动出让多数控股权的市场现象。但是短期内,银行理财子公司引入外资股东,对目前资管行业的信托公司、券商资管部门、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经营者,造成的冲击有限。因为外资一直对国有四大行情有独钟,预计外资首先入股这种类型的银行可能性很大。外资股东资金、经验俱佳,总体对国内理财子公司甚至资管行业而言机遇大于挑战。
针对上述开放新举措,建议我国应立足国情,全面借鉴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历史与国际经验,持续完善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同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逐渐让开放措施落地生根。因为金融业的对外开放过程十分复杂,需要不断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总体来看,监管部门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风险防范:一是统筹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形成一股政策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和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三是健全完善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同时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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