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创板推出的倒计时,科创板相关的制度、规范也陆续发布。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简称“规范”)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简称“细则”)两项自律规则。
规范从询价、定价、配售等方面压实了中介机构的责任。细则则明确了网下七类投资者的行为规范。为科创板的顺利推出打下了制度基础。
记者发现,此次发布的规范用五个“加强”来进一步夯实中介机构的责任:一是加强对承销商的内部控制规范;二是加强对推介和销售等环节的业务规范;三是加强对承销商发行定价、簿记建档的行为规范;四是加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专业规范;五是加强对科创板承销商的自律规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企业的估值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不同行业公司的定价没有统一标准,尤其在行业前景的判断和科技含量方面的判断上,估值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询价、定价也会存在分歧,因此,买方和卖方有一个博弈的过程。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表示,在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淡化对盈利能力等实质问题的判断”的审核理念下,承销商在项目的选择标准上要从以审核为导向转向以市场为导向,逐步淡化盈利能力等经营性指标的判断,加强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把关。
细则明确,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后,都可以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
此外,细则从四个方面加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一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二是加强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三是强化证券公司推荐责任。四是加强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董登新表示,网下询价都应遵循市场化规则,这是一种买方和卖方的博弈结果,无论是否均衡,都应遵循市场的规则,网下询价和IPO定价一定要尊重市场,遵循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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