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北京市委会
长租公寓是住房租赁市场的新业态,是一种由专业化、规模化的机构运营的住房租赁服务。 2015年,住建部首次提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到2018年,长租公寓呈现爆发式发展,机构品牌大量涌现,成为各类资本竞相追逐的“风口”。
长租公寓凭借标准化定价和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住房租赁的高品质需求,得到越来越多租房者的欢迎,但也逐步暴露出诸多问题隐患,迫切需要政府完善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构建行业规则,设置准入门槛。自2015年起,国务院、住建部等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租赁市场的政策,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等,但多为鼓励性政策,缺乏行业实施细则,对出租机构责任、出租房环保标准、租赁金融产品等并没有明确规定。
建议北京市尽快完善地方立法,同时组建长租公寓行业协会,完善行业标准,特别是装修标准、管理模式、新房空置期、消防标准、安全标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金融衍生品规则,等等。同时,设立行业准入门槛。
二要多渠道增加市场供给,鼓励集中式长租公寓建设。建议进一步调整城市供地结构,加快盘活存量用地,将土地供应更侧重于租赁住房;出台个人租赁收入所得税减免等积极政策,鼓励数量庞大的居民闲置住房通过专业机构对外租赁。进一步鼓励品质更高、配套设施更完备的集中式长租公寓建设,以独栋楼宇或多层楼宇为运作标的,包租后进行改造,相比较于分散式连锁公寓,集中式长租公寓更有利于保障租户安全、消防安全,加强租客管理和疏解外来人口。
三要强化监管手段,防范金融风险。建议尽快建立公寓租赁行业公共数据信息平台,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实时监管。加强对公寓企业的资金管控,参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管理规范,设立专门账户,存放沉淀资金,由银监会对该账户进行监管,经营企业可以在标准额度内,按照规定用途提取、使用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防止企业不正当使用资金,维护资金安全,保障租客财产权益。
四要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尽快建立公寓租赁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的信息披露、诚信经营等纳入信用评价。对合法合规经营、履行环保、宜居标准的租赁企业,予以实质性政策支持,如财政与税收奖励、优先支持参与政府公租房项目运营等,合理降低住房租赁机构运营成本,完善房屋租赁税收政策,使租赁企业取得合理收益,实现行业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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