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利用新技术创新服务形式,改善消费者体验,中国银保监会24日公布《关于修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有关回访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银保监会表示,回访是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确保消费者本人投保并知悉合同主要内容的制度安排,在防范销售误导、管控保单真实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通过手机App、官方微信号等电子化方式进行回访具备了技术基础,市场主体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回访的创新需求强烈。
据了解,现行监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应在客户犹豫期内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新单进行回访,对于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应该首先采用电话回访。2017年5月原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在北京地区对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保单开展电子化回访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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