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 吴雨)中国人民银行13日发布消息称,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内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丰富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市场。
据介绍,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一般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作为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
人民银行表示,鼓励试验区内企业通过注册发行定向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不同品种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增加融资额度,丰富企业融资渠道。同时,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结构创新,鼓励试验区内企业发行与各类环境权益挂钩的结构性债务融资工具、以绿色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创新产品。
人民银行将探索扩大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研究探索试验区内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于试验区绿色发展基金,或用于不对应到具体绿色项目的绿色产业领域发展等。
人民银行表示,鼓励试验区依法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绿色产业担保基金或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债券提供增信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措施支持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对试验区内发行人或承销机构予以一定的财政奖励。
此外,人民银行强调,坚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与地方政府债务严格切割,债务融资工具不具有地方政府信用,避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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