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月28日发布的农村绿皮书报告,2018年农村宅基地空置率为10.7%,空房率最高达七成。村庄宅基地的闲置率呈现东部最高、西部次之、东北第三、中部最低的格局。另据测算,全国约有360万亩农村宅基地空置,接近2500万套住房空置。(4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农村住房空置是普遍现象,而且空置的数量恐怕比统计口径测算的还要大,因为在很多地方户籍在农村的人口却在城镇安家的占比不小,以户籍人口作为测算的依据略显保守,但不管如何,农村出现大量住房空置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这也是当前农村空心化的真实写照。
农村住房空置率高,所带来的不只是直观上住房资源的闲置与浪费,也事实上反映了当前农村承载力弱的软肋。毕竟住房以及宅基地是基本的要素资源,同时,也是聚集人口的基本条件。国家层面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但无论如何都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脱离了人口向农村回流,乡村振兴只会镜中花水中月。与人口城市化的趋势相比,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逆城市化的潮流同样值得重视,这种潮流不是简单人口向农村的反迁徙,而是顺应乡村创业、乡村生活等农村发展螺旋式上升。比如,近些年以乡村观光农业、乡村民俗旅游、乡村健康养老等新兴业态蓬勃兴起,社会资本、人才有意愿流向农村渐成潮流,其中也包括那些出身农村有城市户籍的“农后代”,有浓厚的故乡情结,愿意回归反哺。
正基于这些趋势的判断,一些地方甚至是省份推出了“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回乡”之类的举措,出台优惠政策,激励资本、人才、项目以及人流回归农村,助力乡村振兴。这些政策中很重要的部分便是激活农房的资源与资产价值,允许村民出租住房或者以住房估价入股形式,将住房潜在价值变现,使得住房从简单的居住设施变成资产资源,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这些积极的探索既是成功的经验,同时,也折射出针对农村住房政策限制过死的弊端。目前,很多地方农村住房没有明确的产权,同时,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与之相应的农房禁止在集体成员之外交易和出租,包括农村人口后代没有对应农村户籍是否享有住房继承后的所有权有很大的不确切性。
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一方面使得农村住房资源的属性与功能被严重抑制,无法作为资源与要素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另一方面也使得有意愿投入反哺农村的人止步不前,农村住房、配套设施以及人居环境建设都严重失血,导致留不住人的恶性循环,甚至使得一些原本很有特色的古村落和古民居,面临着破败乃至消亡的困境。
当前农村有大量的闲置资源,这些资源如何通过全面深化农村的改革,把农村的资源激活,打通资源变资本、变财富方向的通道,归根到底恐怕还是善于运用政策的手,拆除城乡之间最后的樊篱,调动所有者、使用者的积极性,基本的权益得到尊重与保护。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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