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P2P平台将上市公司作为吸引用户的砝码。 新华社发
2014年前后,网贷行业风头正盛,不少上市公司通过自建、联合设立,或入股、收购网贷平台的方式,蜂拥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只要沾上P2P概念就收获股价的攀升。据可查数据显示,最高峰时曾有超过100家网贷平台贴有“上市系”的标签。
截至2016年10月底,共有98家上市系P2P平台,涉及上市公司143家。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具有上市公司背景的网贷平台大约剩余30家,在约30个月的时间里减少了7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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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花月底相从曾赋赏花诗”
在网贷行业恣意生长的2014年前后,上市公司与网贷平台频频“牵手”,市场上一度出现逾百家“上市系”标签的网贷平台。
2014年,熊猫金控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斥资1亿元建立新的业务线P2P平台银湖网。同年7月22日,新纶科技的一则公告则更体现了上市公司对网贷行业的热情。公告称,认缴深圳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鼎创盈)新增股本已完成验资。公告中同时登出了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权结构,27位股东中其中16家是上市公司。随后,又有御银股份、通达股份及鹏鼎创盈等10余家上市公司介入到P2P行业。
就二者的结合,彼时在业内看来属于双赢。有业内人士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从资本价值上看,上市公司布局或者收购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利于改善资产结构,获得更高的资本溢价,做大市值。从业务结合度来看,上市公司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优化自身产业布局,整合资源,加强业务协同性,提升产业链上下游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一方面能够背靠上市公司主体信用优势,拓展品牌附加值与公信力,有效拓宽获客渠道,降低营销成本,一方面能够捕获相对优质的基础资产,不断迭代自身资产端的业务与风险控制水平。
事实上,更为直观的好处是,于网贷平台而言,上市公司的信用背书是其吸引用户的有效砝码之一。而对上市公司来说,概念在二级市场中永远是不可或缺的。当时网贷行业风头正盛,上市公司只要沾上相关概念股价就大涨。举例来说,2015年7月份,曾经频繁提及互金概念的中科金财与中航资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主要合作领域就包括在互联网金融公司领域开展股权、业务合作等。当公告签署协议之后,该公司股价连续实现两个涨停,2015年股价高点达到170.32元,市值接近600亿元。又如曾以烟花、爆竹作为主业的熊猫金控,转型互金后股价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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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随着监管对网贷行业的肃清,曾经轰轰烈烈的行业潮水也逐渐退去。特别是在一道道监管政策下发后,网贷平台的数量急剧下降,业内贷款余额也逐月萎缩。
资本市场的嗅觉是最灵敏的。有分析指出,从行业发展初期各路资本加码网贷,到如今网贷平台面临出清,上市公司或许早已意识到,由于网贷经营成本的增加导致投资人收益大幅下滑,短期内网贷业务无法为上市公司带来收入及利润,因此会选择弃卒保车,精力聚焦主营业务。
从追捧到避之不及,多家上市公司正在酝酿或已经退出网贷行业。
熊猫金控在2018年年报中表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3亿元,同比下降17.43%;2018年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5503.86万元,较2017年下降374.41%。对于本期业绩亏损的原因,熊猫金控在公告中提到“受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行业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影响,公司对期末应收服务费及债转资金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了大额坏账准备”。
据记者了解,熊猫金控自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剥离互联网金融资产。去年9月份,熊猫金控发布公告称,拟将“熊猫金库”的主体运营公司湖南银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以5712.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熊猫金控实际控制人赵伟平。今年2月1日,熊猫金控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议案,准备将银湖网的运营主体转让给实控人赵伟平。
剥离互金业务的上市公司不止一家。去年12月11日,鸿特科技宣布剥离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其在公告中表示:鉴于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形势变化及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同时也是基于公司重点的发展战略,将持有的广东鸿特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鸿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东莞派生天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价格为1.29亿元人民币。当月30日,巨人网络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4.79亿元转让其孙公司巨加网络51%的股权给上海兰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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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
其实,从2016年开始,就有不少上市公司陆续退出网贷市场。
据融360此前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上市系P2P平台数量达64家。除了22家P2P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外,其余均为控股或参股的形式,有些上市公司在P2P平台中的持股比例甚至不到5%。而据记者从网贷天眼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具有上市公司背景的网贷平台大约剩余30家。
网贷天眼研究院负责人李鹏飞对记者分析道,上市公司剥离网贷平台一方面主要是因为监管备案多次延期,外加“雷潮”影响,网贷未来的发展不确定性较大;另一个方面,由于“雷潮”与“三降”政策的影响,网贷平台的成交规模不断收缩,外加上资产质量恶化,网贷平台的财报普遍不太“好看”,剥离出去之后可避免股价波动。
政策监管对网贷行业带来的红利,以及红利的消失,确实与上市公司大规模进入及大面积退出网贷行业的时间节点有明显重叠。
李鹏飞认为,整体来说,未来上市系平台的数量应该还会进一步减少,目前剩余30家上市公司背景的网贷平台中,一些体量较小、涉及自融或变相自融的平台可能会被清退。另外,目前虽然备案试点在即,但是网贷平台的门槛已经提到了非常高的高度,且后续备案合规整改的成本也很大,所以网贷平台对于一般体量的上市公司来说,其吸引力已经大不如前。“当然,目前像京东数科这样的巨头仍对布局P2P感兴趣,但是预计未来有实力在这个时间点入局网贷并有信心成功备案的上市公司数量不会太多。”
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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