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陈女士购买了某楼盘的商品房一套,按合同约定,现在已经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告诉陈女士,要先向他们缴纳契税后才能领房屋钥匙。陈女士认为,契税应该向税务部门缴纳,开发商强制代收契税的要求不合理。陈女士向开发商提出了质疑,但开发商对陈女士的质疑不予答复,称不按公司规定办就不交房。2019年3月19日,陈女士到市人民来访法律顾问室寻求帮助。
值班律师认真听取了陈女士的诉求,查询相关政策后,当场给予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发商不属于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契税的单位,无权代征契税。所以开发商强制代收代缴税费或将此作为交房条件,不符合税收规定,是违规行为。购房人可向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律师分析
由于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和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违规情况逐渐减少。但个别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侵害购房人权益的现象并未杜绝。开发商在交房时设定门槛,以强制代收契税作为交房条件,此行为既严重违规,也严重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
1.依据税收征收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地产开发商不属于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契税的单位,无权代收契税。购房人如遇开发商代收契税情形,可向税务部门及时举报此类违规行为。
2.若购房人自愿与开发商签订委托代缴协议,则是一种民事代理法律关系,应防范此类委托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如发生委托的开发商不按时、如实申报和缴纳税款或挪用代收的契税款等情形,纳税人(购房人)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宋军 卢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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