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刃
日前召开的江苏省2019年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暨指导工作室建设推进会上,江苏省总工会命名15个省级集体协商示范指导工作室(站),并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支持。目前,江苏各级工会已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160家,助推了全省行业和小微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据《工人日报》)
集体协商是一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推行以来,成就有目共睹。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协商力量相对薄弱的行业及小微企业,仍存在“不会协商、不敢协商、不对等协商”等难题,而且靠行业或企业工会自身很难破解。
基于这样的现实,江苏省总工会整合资源力量,形成集约优势,开展了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建设试点工作。以南京为例,市级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工作站,区级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形成“一站多室”工作指导链。
那么,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效率如何?淮安市纺织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室由20多名行业骨干、工会干部、集体协商专家和律师组成,成立3年来与600多家纺织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工作联系,与341家纺织服装企业签订集体协商工作服务合同,担任85个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协商顾问,参与企业、行业与区域协商160多起,较好地解决长期以来困扰行业集体协商中职工方“不会协商、不敢协商、不对等协商”等难题。可见,这是个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对我们也不无借鉴意义。
记得若干年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时,有委员提出,职工方协商代表除由本单位工会选派外,可否委托专业人士担任?其理由,一是担忧企业工会主席能否完全代表职工权益?二是认为非本单位专业人士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而且不受企业制约。上述意见虽不能涵盖所有行业、企业实际,但确实切中了协商能力不足的行业及小微企业工会参与协商的薄弱点。
按理,只要企业有工会组织,就应该由工会代表职工说话,为职工争权益,且难免与企业方产生矛盾;而企业方又在许多问题上制约着工会,如工会干部、主席本身就是企业职工,代表职工与用工者谈判,常常处于两难境地:“受制”则有顾虑,有顾虑又怎能“完全代表”职工?“受制”与“代表”是个矛盾,担忧不无道理。有了不受企业制约的工作指导室,显然有助于破解这个矛盾。
在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且重要的今天,工会要切实履行维权职能,有效参与集体协商、谈判,迫切需要懂专业知识、有谈判能力、敢于说话,善于办事的专家型人才。但工会干部现状又一时难以满足这样的需求。我们不乏满腔热情、勤勤恳恳为职工办事的干部,却缺少具备高素质、新知识的专业人才。有了来自工作指导室的集体协商指导员,有效解决了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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