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全媒体联合报道组
现在的任正非一定还会想起上世纪80年代中期那段令人焦虑的时光。
好在1987年2月,一份叫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出台了,任正非据此注册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任正非的命运由此改变,华为的传奇也从此开启。
不只是华为,规定出台短短一年时间里,深圳共批准兴办民营企业104家,其中正式注册83家。
而当全国各地的人们看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时候,已经是深圳的这部地方政府规章出台16个月之后的事了。
说起这份规章出台的前前后后及对深圳市场环境的深刻改变,深圳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处副处长王海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津津乐道:“正是这种超前的法治思维,为深圳的营商环境涂抹出了最初的底色。”而随着时光的演进,法治化已成为深圳经济鲜明的基因,它突破壁垒更强化约束,有力地释放出每一个市场主体、每一个人的潜能。
法治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诚如任正非所言:“深圳市政府做得比较好的一点,是政府基本不干预企业的具体运作。法治化、市场化,其实政府只要管住这两条堤坝,企业在堤坝内有序运营,就不要管。政府最主要还是建立规则,在法治化和市场化方面给企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
改革开放40年,深圳用一组“启示录”回顾其发展经验,其中提到:改革催生法治,法治引领改革,二者同频共振,将深圳从一个边陲农业县建设成为一座欣欣向荣的国际化大都市。
建设“法治之城”
“在时代发展的关键节点上,‘法’产生的作用超乎想象,有时能开创一片新天地。”在深圳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处处长孙维德看来,法治引领改革、推动发展,是一股可以引起质变的力量。
开篇提到的华为,便是典型案例。将目光再移到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类似的故事仍在上演。
众所周知,深圳已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由此培育出了华为、中兴、大疆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成为全国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如今,深圳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万家,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全国领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二,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这些成就的背后,都离不开立法的保障与驱动。
深圳先后制定了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创业投资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技术转移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等多部法规,为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2017年底深圳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保证公平的市场竞争。
数据显示,深圳是全国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授予“特区立法权”后,深圳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先后制定了法规226项,其中先行先试类106项、创新变通类58项,占制定法规的72.1%。
今年1月份,讲述深圳成长史的8集纪录片《深圳故事》在央视财经频道播出,其中第七集专门聚焦深圳的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之城”》。片中提到,法治的完善程度是衡量一个地方是否具备充分的市场经济环境最主要的指标。
专家表示,深圳改革创新的路径之一就是立法先行。在立法过程中,立足深圳实际,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进行顶层设计,这些创新性法律制度就成为一种改革方案,实施这些制度就是进行改革。
“一切按规矩办”
“您好,上车请系好安全带,后排的乘客也请系上。 ”在深圳打车,无论是出租车还是网约车,上车后司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叮嘱乘客系好安全带,特别是叮嘱后排的乘客。
在深圳开了3年新能源网约车的吴先生告诉记者:“本地人已经习以为常,但很多外地人不习惯坐在后排也系安全带,有时得提醒好几次。因为有法律规定,不系要罚款的。 ”
吴先生所说的法律规定是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五百元罚款。
“法律规定了,我们就要遵守。”吴先生说。
看来在深圳,市民也有着强烈的守法意识。
在政府的推动下,深圳作为一个法治城市已日益成熟。
做了二十多年记者的王欣,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比较多,她对深圳的运转方式有着自己的理解。她说:“这座城市与国内其他城市最大的不同之一,是用法治的手段‘捆住政府的手’,能放给市场的,尽量放给市场。让规则发挥作用,规则就是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 ”
“在深圳,凡属重大改革事项或重大决策都要于法有据,必须经过法律这一关。 ”深圳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8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在评估的100个地级以上市政府中,深圳以总分790.13分荣登榜首,比全国平均分高出135.79分,尽显法治政府建设“优等生”的地位。
这份榜单上,深圳始终排在前列:2016年,名列第二;2017年,位居第四。
分项指标看,深圳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指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分,且排名靠前;在“监督与问责”方面进步较快;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表现突出。 《法治政府蓝皮书》认为,这归功于深圳市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对依法行政的高度重视,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
“我从1989年当了仲裁员到今天,没有听过深圳市有哪位领导来影响案子裁决的。对我来说,是非常独立的。”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香港执业资深大律师梁定邦说。
时任深圳市法制办主任胡建农对于榜单这样解读:“法治精神和理念已经潜移默化为深圳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共同认知和工作习惯,无所不在地直接影响到每一项政策的出台和每一件具体行政作为。 ”
“法治是最优的营商环境”
“深圳40年来的发展经验,可以用9个字来概括: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 ”吴思康对记者说,“在深圳,很多大老板并不认识当地领导,因为他不需要认识,一切都按规矩办。这在很多地方可能是不可想象的。说到底,法治是最大的营商环境。 ”
民营经济是营商环境最好的 “试金石”。作为“中国民营经济第一城”,如今深圳营收过千亿元的企业有11家,商事主体约320万。以2018年为例,全年新设立企业29万户、总量增长11.6%。新增上市公司16家,新引进持牌金融机构26家。
深圳营商环境的吸引力可见一斑。
“为什么会这样?不是政府管出来的,再说想管也管不过来,关键在于法治。”孙维德说,用法治化推动市场化,让企业家形成稳定的未来预期;用法治保证公平的市场竞争,激发企业和企业家的创新活力。
在深圳,法治政府建设考评10年前已开始。去年发布的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中透露了其评分标准——分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加分、减分等共七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又分为28项二级指标,每个指标都有对应的评分标准和评估分值。诸如单位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庭应诉的,每宗加0.2分,共1分;存在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扣3分,等等。
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省的依法行政考评中,深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人数已在全省排名第一,出庭应诉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是区长。
据了解,经过数年努力,深圳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如今仅剩12项,政府性基金项目仅有6项,且全部为国家定项目。力度之大,令人咋舌。深圳市委还提出,拟从2019年起全面运用测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先行区“1+10+1”系列指标体系。
今年初,《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按照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要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还要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新的历史机遇下如何对标世界一流,打造最高水平的营商环境?
适用香港法律断案的前海法院、全国第一家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院、第一家借鉴香港廉政监督模式的廉政监督局……
让法治护航改革创新发展。向来大胆、敢想敢干的深圳,正在向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目标迈进。
(执笔:刘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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