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银保监会19日对外发布《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的频率、内容、数据质量等相关要求。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董事会保证所披露的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要求商业银行保证净稳定资金比例对外披露数据与监管报送数据之间的一致性。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首次披露时应披露最近三个季度的净稳定资金比例相关信息,不对历史数据过度追溯,只要求商业银行在2019年进行首次披露时追加披露2018年末相关信息。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适用净稳定资金比例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应按办法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资产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以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但适用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商业银行。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流动性风险已成为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净稳定资金比例的信息披露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约束机制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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